4月28日,辽宁省庄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孙明同志辞去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同时任命骆东升同志为庄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鉴于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同志对4月13日海洋等社区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孙明同志实行问责,责令其辞去中共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其中,责令其辞去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大连市委、市政府要求,必须认真对待庄河市部分群众上访事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妥善解决。要求庄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力量,继续深入社区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要求。对群众反映的社区干部有关问题,加快调查进度,务必查清查实,做出严肃处理。大连市纪委、公检法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指导和督查庄河市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庄河市海洋等社区部分上访群众情绪稳定,对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工作表示满意。
来源:新华网、东北新闻网 编辑: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