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近日,有犯罪嫌疑人自称云南省公安厅经侦办案人员,冒用云南省公安厅总机电话号码(0871—3051311)打电话给重庆、南京、西安、合肥等地的部分群众,谎称受害群众的身份证被犯罪嫌疑人盗用于非法洗钱活动,要求受害群众将银行存款转到指定的帐户上供“警方核查”,乘机将群众的银行资金盗取。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为此,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郑重提示:警方办案时绝不可能以“电话通知”等方式要求群众转款,必须出示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方可执行冻结、扣押等工作,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防范意识,遇有此类情况时切勿相信,并立即报警,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编辑:马原 吴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