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头”火拼的现场
本是受害人的刘鹏刚,现在变成施害者。
中国日报网消息:本刊4月8日刊发的《器官买卖“黑市”调查》一文,揭露了器官移植黑中介猖獗的状况,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近日,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器官买卖中,黑中介内部的犯罪和因黑中介诱发的犯罪也屡见不鲜,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背景提示
据有关权威部门调查统计,我国每年因病需要器官移植的大约有150万人,已成为器官移植需求总量位居世界第二的国家,而合适的“供体”仅能满足其中的1%,有时甚至连1%都不到。庞大的“器源”需求,稀少的“供体”,不仅使黑中介暗中滋生,也使得这些器官“掮客”得以在器官买卖“黑市”恣意游走,大赚昧心钱。在巨大的“蛋糕”面前,黑中介“内部”的生死争斗和因非法器官买卖诱发的犯罪,也让这个“地下黑市”频现令人惊恐揪心的一幕。
第一幕 “肾头”在医院门口火拼
“真像是港台动作片中的镜头。”作为“肾头”(肾移植中介)王波的朋友,小曲回忆起2009年3月23日下午6时发生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交大一附院)门口的那场血案,至今仍惊魂未定。
“我知道王波那几天做成了一个‘单子’,当天是来收钱的。我们一起在医院的停车场前聊了好长时间,到下午6点,我提议出去吃饭,没想到事情就在片刻间发生了!王波出门后拦了一辆出租,坐进了副驾驶的位置,我拉开后车门,正上车时就感到后背好像被人用刀砍了一下,回头一看,四五个20岁左右的小伙拿着刀围住了出租车。我就向东跑,一口气跑出50多米远,看见没人追我,就在原地定了定神,扭头一看,王波已躺在医院门口的地上,右腿裤子被血浸透,后来我把王波放在那里去叫医生。王波因失血过多休克,没进急救室人就去世了。我和王波的爱人联系上后,赶快报警。”
向王波下手的人叫王超,也是“肾头”,两个人是生意上“水火不容”的死对头。
今年32岁的王超,是陕西省城固县的一个农民,在天津参加了一次“培训”后就专做起器官移植掮客。2008年3月,他来到西安,基本固定在交大一附院“跑单”。2009年1月,王超和王波联系到了相同的患者和同一个肾源供体,互不相让,由此结下了“梁子”。
“干我们这行的都知道王波比较横,”王超说,“当天我们在网上对骂了起来。2009年过完年后,我听郑州一个同行说有人找我,留下了手机号。然后我就打电话,对方竟是王波。他约我在西安市北郊太华路的一家超市门口见面,到了超市门口,王波几个人把我打了一顿,之后,我的几个朋友也过来了。后来我们又到茶楼谈,王波提出,我要是在交大做一个单子,必须给他1万元提成,我看他带的人比我们多,就同意了。”
被打后,王超忍不下这口恶气。他让同伙吴小军找人教训一下王波。吴小军随即联系了表哥谢二龙。谢二龙又找到杨铁康、吴刚等四五个人。王超分两次先付了他们“工钱”5000元。
考虑到王波出行有时有七八个人跟着,吴小军的行动安排得很周密。吴小军提前住进了医院对面的宾馆,将大门口的情景一览眼底。案发前一天,王超已摸清王波当天可能来医院收钱,告诉了吴小军。吴小军等人分好工,准备下手。
3月22日下午6时许,吴小军看到王波和小曲坐进出租车后,通知吴刚,吴刚和杨铁康等5人提着刀冲到出租车旁。吴刚拿刀先砍小曲,小曲向东跑了。吴刚回头和伙计拿刀砍坐在副驾驶的王波,把他的裤子砍了十几个口子,见王波躺在血泊中,他们乘车向南跑了。
法医鉴定,王波全身多处创口,系被他人用锐器砍伤左大腿致左股动、静脉离断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王超、吴小军、谢二龙、杨铁康相继落网,吴刚等3人仍在逃。
2010年3月,西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上述4人依法提起公诉。
王波“较劲”的对象远不止王超一个人。和王超在天津参加过同一个“培训班”的许楠,也主要在交大一附院“跑单”,和王超算是同一“阵营”。王波对许楠出手更狠。2008年12月底,许楠找好的一个供体被王波派人直接绑走了,王波让供体离开西安。许楠知道后就去找王波,求王波让他做完这次,自己以后再也不进医院大门了。王波同意了。2009年2月底,王波知道许楠还在干这行,就四处找他,扬言要收拾他。许楠感到害怕,就让吴小军找两个人,把王波收拾一顿。吴小军同意帮他找人。但后来许楠嫌他找的人要钱太多作罢了。
火拼的事发生后,“肾头”出门都多了份安全防范意识,大的“肾头”也从此多雇了几个保镖。
第二幕 少年受骗卖肾换来3000元
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李虎年见到17岁的西安少年王鹏(化名)时,他蜷缩在床上。面对办案检察官,王鹏的母亲李女士显得异常激动:“我儿子才17岁,好端端的右肾就没了,一只肾最后才落了3000块钱!”
2009年年底,李女士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儿子王鹏被骗到重庆摘除了右肾。而真相是,王鹏右肾被摘的起因是换钱打游戏。
如果说迷恋游戏“充实了”王鹏的青春,他的肾也被自己“游戏”掉了。
2009年5月的一天,王鹏在西安北郊某网吧打游戏时,认识了一个叫解小永的男子。由于沉溺于网络游戏,父母又不多给钱,王鹏手头拮据,窘境被解小永看在了眼里。解小永对王鹏说:“我听说去兰州卖肾能赚大钱,一只肾就可以卖4万元,你愿不愿意去?”年少幼稚的王鹏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几天后,二人到达兰州,通过中间人“杨姐”,王鹏认识了刘文。
第二天,王鹏被人领到兰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查身体、抽血样、做配型,之后,王鹏的配型资料被放到了网上一个专门QQ群里,等候购肾对象和配型结果。
经过一番“网晒”,王鹏的“资料”与重庆一个需要换肾的患者朱某很快配对成功。2009年8月初,王鹏接到刘文的电话,让他去重庆做肾移植手术。重庆那边的接手人,一个叫蒲自军,一个叫刘辉。王鹏事后回忆:“他们确实是一条龙服务,专门搞这个的,速度快,效率高。”
王鹏被送到重庆后,刘辉和刘文谈好中介费以及给供体的钱数,一共6.5万元。刘辉总共收取患者朱某12万元。事后,蒲自军给刘文妻子马春梅账号上打了2.5万元。这一单生意,扣除给医院的换肾手术费用,刘辉和蒲自军各拿走了1万多元。
王鹏在医院做手术住了3天院,刘文和妻子马春梅一直叫跟班的何小雨看守。出院当天,蒲自军在医院附近银行取出4万元交给王鹏。这时,身体虚弱的王鹏想的第一件事仍是上网,但拿着鼓鼓囊囊的4万元现金不方便,于是便从中抽出3000元,其余3.7万元放到了何小雨的手包里。作为黑中介“跟班”的何小雨,每单生意下来分的钱最少,拿着这么多的现金他怎能不动心?等王鹏上完网回到招待所,何小雨已不知去向。
一只肾仅换来3000元,王鹏蹲在山城的街头埋头哭泣。
2009年11月,刘文因涉嫌其他卖肾案在重庆被批捕。今年1月,刘辉、蒲自军、马春梅、何小雨先后被西安警方抓获。3月2日,4人被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第三幕 从“供体”到犯罪嫌疑人
也许是造化弄人,本来差点成为刑事犯罪被害人的刘鹏刚,现在却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刑事犯罪施害者。
2年前的一次切身遭遇,是刘鹏刚心中永远的痛。2008年7月,年方25岁的西安无业青年刘鹏刚,面临成家立业的压力,却不想正当勤劳致富,总想找发财捷径改变自己的生活。
一天上网,他无意中在QQ群里看到一则“一经理患尿毒症高价求肾”的广告,便动了心思,通过聊天平台与“求购者”联系上了。6月中旬的一天,他坐了近10个小时的火车如约来到河南郑州的一家医院。联系人李某问了他的年龄,目测了他的身体条件,十分满意。
李某对他说;“卖肾这事虽然能赚大钱,但国家不允许,是非法交易,所以你只能换个名,给医院说是换肾人的亲戚,自愿捐献,这事才能成,而且事后还要永远保守这个秘密,否则法律也会追究到你。”
经过一系列检查、化验,他与换肾人的配型不成功,他感到很失望。失望的并不仅仅是他,知道结果后,本来精心照顾他的李某和几个同伙马上变脸,不仅要他赔偿几天管吃管住的损失,还反咬他自己一个人非法卖肾,要把他交到派出所,并以此威胁让他给家人打电话汇钱。他心里很害怕,找了一个机会,借口上厕所,跑了。
化险为夷后,刘鹏刚想去公安机关报警,但转念一想,自己卖肾本身就不对,弄不好也把自己抓进去了,便忍气吞声地回到了西安。
回到西安后,刘鹏刚仍是游手好闲,经常上网聊天、打游戏,看到QQ群的求购人体器官的广告,联想到自己的遭遇,刘鹏刚的“灵感”渐渐被激发起来了:我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呢?他把自己的遭遇和想法告诉了经常一块儿泡网吧的齐军、徐青、吴重阳、刘飞4个朋友,没想到大家一拍即合。
2009年11月21日,刘鹏刚在“河北肝肾QQ群”上看到山东人董某在网页上留下的有人要出售眼角膜的告示,便与齐军、徐青、吴重阳、刘飞4人商量好分工,打董某的电话,告知“西安有人要买眼角膜,请速来西安。”
次日,董某就带着一个东北男子孙某从济南坐火车赶往西安。23日上午,双方约好在西安南郊八里村一个天桥下碰面。刘鹏刚借了一辆面包车和徐青打前站,董某和那个姓孙的东北人上了刘鹏刚的车。车行走一段后,齐军、吴重阳、刘飞又上了车,董某两人感觉情况不妙,但已经来不及了。车上的几个人把他们拉到车后排,说:“我们是派出所的,你贩卖人体器官,少说也得蹲几年牢”,然后,刘鹏刚一伙用透明胶带把他俩的眼睛和手脚都缠住了,固定在后座上。
刘鹏刚5人随后将董某和孙某带到一个房子里,殴打董某,索要20万元。一番讨价还价后,董某同意2万元了事,便让家人给他的银行卡打钱。家人打了4000元,就被刘鹏刚一伙取走,并“拿”走了董某身上的手机。
2009年12月8日,刘鹏刚在网上一个肝肾QQ群里,发现山东人王某求购肾,一个西安人称有肾源。刘鹏刚便冒充卖肾的西安人和王某联系,一伙人将王某骗至西安北郊张家堡后,用仿真枪威胁王某,从王某银行卡上取走2.1万元“保密费”。
董某和王某报案后,刘鹏刚、齐军、徐青、吴重阳(刘飞在逃)被公安人员抓获。
■记者观察
铲除黑中介需法律重拳出击
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还规定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2009年12月30日,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严格规范了活体器官“摘取”和“植入”的细节。
但由于器源缺口巨大,非法器官买卖仍屡禁不止。加之一些做移植手术的医院考虑到特殊的经济利益,对供体资格、真实身份审查不细,互联网平台提供的信息沟通便利,使黑中介在个别大城市扎堆“发展”,甚至“蔓延”成一个专门的“行当”。
极个别的黑中介竟以公司模式非法存在和运行,一些“过来人”甚至还设论坛传授器官买卖致富的生意经,如王超、许楠都在天津参加过所谓的“专业”培训。
人体器官买卖引起的社会问题难以预料,如在人体器官交易较早出现的印度,富人可以买穷人的器官重获健康,而穷人则必须以身体残缺为代价以求改变人生,加剧了贫富阶层的社会对立和矛盾,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明确禁止器官买卖。
在发达国家,器官移植多由亲属之间捐献和逝者捐献解决,我国骨髓捐献等已形成风尚,但因受传统观念影响,创伤性的器官移植在亲属间也不多见,而且除人体眼角膜外也没有倡导逝者捐赠器官的专门组织,因此给了黑中介很大的生存空间。
而黑中介缘于利益冲突引起的争斗,本身已成为制造和诱发犯罪的温床,日益演绎成一个高危的市场。
有专家指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行为,需要抓两头管中间,而铲除黑中介则需要法律的重拳出击。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