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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民爆品垄断经营 中间商为暴利联手设阻
2010-04-21 15: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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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资源重镇葫芦岛打破民爆品“垄断经营” 民爆品中间商因暴利骤减联手施压欲“搅黄”直购改革。

一吨炸药经中间商转手就被提价四五千元;一座经济规模不大的城市,民爆品中间商每年赚走的加价高达上亿元……民爆品的惊人利润,让今年本已低迷的矿产行业“雪上加霜”。为此,“资源重镇”辽宁省葫芦岛市于近期力推民爆品直购制度,压缩层层加价的销售中间环节,为矿山企业减负。

记者日前深入采访了解到,民爆品直购对矿山企业降低成本、强化安全的效果明显,但因民爆品“垄断经营”模式根深蒂固,直购改革阻力不小。

专营变“垄断”

民爆品流通环节利润惊人

地处辽宁省西部的葫芦岛市矿产资源丰富,全市拥有矿山企业226家,从业人员12万余人,矿业已成当地经济支柱。作为生产必需品,全市矿山对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民爆品的消耗量很大。据葫芦岛市公安局危爆物品管理科统计,全市正常年份使用炸药1.5万吨、雷管1000万余枚,由全市6家特许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公司)负责专营。但是今年随着矿业市场低迷,很多矿企对民爆品专营模式提出质疑。

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今年以来葫芦岛矿企利润大跌。据葫芦岛市经委主任杨翠杰介绍,一季度全市仅有18家矿山有微利,54家维持生产,154家停产,全行业纳税额创建市20年来最低,从业人员骤降至不足2万人。与矿企的“苦日子”相比,民爆品价格过高、民爆公司加价过高现象显得格外“刺眼”。

葫芦岛市经委的一份调查显示,民爆公司一直是上限加价,并且重复收取每吨500至700元的运费。当地厂家每吨炸药出厂价不到7000元,经民爆公司出售平均涨到11040元,加价率超36.5%;每枚雷管出厂价3元左右,到矿山也涨到4至6元。仅购买民爆品,全市矿山企业每年支付的加价就达8000万元。

葫芦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潘春吉分析道,全市6家民爆公司均为民营企业,共计有员工六七十人,却创造了远高于其他行业的超额利润,这与民爆专营制度密不可分。一直以来,各地民爆品使用单位只能从民爆公司购买炸药、雷管,生产企业也只能将产品交给民爆公司出售,流通环节被人为地赋予了“垄断”特性。要想改变这一不合理现象,必须从打破“垄断”入手。

撼动“垄断”地位

直购改革降低成本强化安全

葫芦岛市为了帮扶矿企恢复生产,吸纳社会就业和增加政府税收,决定改革民爆品流通模式。

根据2006年国家出台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原则,葫芦岛市公安局大胆提出推行民爆品“直购”制度。

所谓“直购”,就是允许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使用单位绕开民爆公司,直接从生产企业购买民爆品,从根本上避免加价。

葫芦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民爆品使用单位组织资格认证,凡库房设施、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达到一定标准的单位,报辽宁省公安厅批准后赋予“直购”资格。直购单位在办理民爆品购买证、运输证时,公安机关批准他们直接从生产厂家购买。支队长田彬强调说,推行直购后,使用单位购买每批民爆品仍要经过公安机关审核,仍要做好内部管理,对民爆品的安全管理没有打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直购制度一经推出就得到了矿山企业的欢迎。目前葫芦岛市公安局经过两批审查,批准63家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单位取得直购资格,其用量占全市民爆品总用量的70%左右。按照往年的使用规模,这些直购单位每年可省下5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加价。

田彬介绍说,截至2010年4月6日,全市矿山共直购炸药4097吨、雷管388万枚,直接节省2600余万元。由于“垄断”地位遭到撼动,最近全市民爆公司纷纷降价,将加价率平均调低10%至15%,一些非直购单位也从中受益2500余万元。

统计显示,目前葫芦岛市在产矿山增加至155家,很多企业因为民爆品成本减轻而恢复生产。

采访中,葫芦岛市最大一家矿产企业———辽宁连山钼业公司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集团7个分公司年需炸药近3000吨,雷管300万枚,仅直购一项每年可节省开支1500万元,分摊到每吨矿石可减少成本20元左右。“直购后公司基本可以做到不亏本,因此从去年7月初起公司恢复生产,1万多名职工重新上岗。”

矿山众多的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长李晓理说,在原先的流通模式下,所有民爆品出厂后都要先运到民爆公司,再经它们运到使用单位。采取直购后,运输减少了中间环节,也相应减少了一部分安全隐患。

记者日前在建昌县八家子炸药厂看到,这些天,公司免费为直购用户送货,为此特意添置了多辆小型特种运输车,还增派了押运员,切实保障运输安全。

民爆公司联手设阻

打破“垄断经营”任重道远

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吕国金工作中经常涉及民爆品管理。他说,民爆品是我国严格管制的特种商品,但严格管制不意味着必须“垄断经营”。目前国家为民爆品买卖设置的审核制度较为完备,有没有中间环节对安全管理的影响不大。因此,民爆品流通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该打破“垄断”。

尽管直购制度受到民爆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一致欢迎,但还是遇到不小阻力。记者采访了解到,葫芦岛市6家民爆公司由于利益受到冲击,最近联合省内同行向生产企业施压,提出哪家厂直接向用户卖货,他们就集体停止从这家厂进货。葫芦岛市连山区、建昌县两家民爆品专营公司还向直购用户出台短期内“零”加价的优惠政策,旨在保住原有销售模式,“搅黄”直购改革。

对此,葫芦岛市公安局危爆物品管理科科长佟德慧说,民爆公司之所以设阻,原因在于其主管部门是省级国防科工办,公安系统和地市级政府对其设立审批和经营状况,基本无权过问。因此,打破民爆品“垄断经营”的改革,应该由省级公安机关协调省国防科工办,共同研究方案,共同推广落实,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此外,一旦民爆品“垄断经营”被彻底打破,民爆公司今后何去何从也应当研究。潘春吉说,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提出,国家提倡由专业公司代替零散用户统一实施爆破作业,从而加强民爆品安全管理。而民爆公司依托已有的销售网络,应该成为开展“一体化”爆破服务的最佳主体,相关部门应当引导民爆公司从“专营”向“服务”转型。

采访中,绥中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总经理杨益喜告诉记者,他们3年前开始接受采石场、工程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爆破服务,如今这块业务的收入已高于销售民爆品的收入,“过去民爆公司由于享有高额的专营利润,对开展爆破服务不感兴趣。推行直购改革后它们的专营业务萎缩,政府正好可以推动它们向开展爆破服务转型,这样才能彻底消除民爆公司对‘垄断经营’的依赖症”。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宁波 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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