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20日,省物价局传出消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该局就当前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工作做出部署,其中,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和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省物价局要求,要加强对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生活资料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食品、药品、饮用水等与抗震救灾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掌握市场动态,跟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测预警工作。要切实稳定抗震救灾相关商品价格,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和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同时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粮食、肉禽蛋奶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和抗旱抗低温、抗震救灾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要充分发挥价格举报作用,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重查处。
要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稳定生猪生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运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通过发放临时补贴、实施临时救济等多种形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受灾群众的生活。特别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发布与宣传引导。准确了解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生产及备耕情况,深入分析旱灾及持续低温霜冻异常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对后期主要农产品价格走势做出科学判断,稳定市场预期。
要及时准确发布相关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合理引导生产者、经营者的市场行为,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提高生活水平。 (霍铮)
来源:太原日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