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给郭志刚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中国日报网消息:广州白云警方昨天(15日)就安徽青年郑冠群被罪犯冒用姓名一事的调查进展情况向媒体通报:警方成立专责调查小组,并派专人赶赴安徽与郑冠群取得联系,做好相关的解释和说明工作,得到了郑冠群的谅解,目前已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郑冠群造成的不良影响。
“重案”4年无法洗清
此前,安徽媒体刊登报道,称一青年身份被毒贩冒用,莫名被判无期。报道介绍,农民郑冠群莫名被远在千里之外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贩卖毒品,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最令人诧异的是,4年前郑冠群就已获知一名被判无期徒刑的毒贩冒用自己的身份资料,但4年来他多次要求广州有关方面为自己洗清“罪名”未果。该毒品案承办单位为广州公安局白云区分局。
由于郑冠群“身负重案”,多年来多次被刑侦人员带走,到外地住宿也多次被搜查。
办案时已知是冒用
昨天,广州白云警方就此事中警方的疏忽作了详细介绍。经核查,2007年4月23 日,一自称郑冠群的男性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贩卖毒品、非法制造枪支被白云警方抓获,其自报姓名为“郑×群”的身份户籍信息,被录入公安信息管理系统。
在往后的审讯过程中,该犯罪嫌疑人一直坚持郑冠群的身份户籍信息。警方在对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的过程中,掌握其冒用了郑冠群的身份,但无法核实其真正身份。由于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白云警方依法于2007 年7月27 日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称,《起诉意见书》虽使用郑冠群的姓名,但已注明是该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且未注明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号码和详细住址,以区别真正郑冠群的身份户籍信息。在此过程中警方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在公安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正原郑冠群的相关信息。
罪犯原来姓周
据白云警方介绍,冒用郑某姓名的罪犯的真实身份现已查明,该罪犯叫周×,42岁,安徽省人,因涉嫌贩卖毒品、非法制造枪支被判处无期徒刑。据罪犯周×供述,由于知道自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冒用郑某的户籍身份来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
目前,安徽青年郑冠群的身份信息已从公安信息管理系统中撤销。广州白云警方表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工作不够细致的地方,给被罪犯冒用身份的安徽青年郑某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和不必要的麻烦,对此白云警方表示歉意,并将通过该事件举一反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认真总结,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宁波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