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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院:下属违法犯罪 上级引咎辞职
2010-03-30 1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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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吉林省日前召开法院反腐倡廉会议,吉林省法院系统正式实施《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下属违法犯罪上级引咎辞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说:"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级法院院长必须牢固树立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

为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实施下属违法犯罪上级引咎辞职的"刚性"举措。这将有利于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面,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法官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来源:新华网(记者 周立权) 编辑:宁波 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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