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此前备受市民关注的错时上下班制度正式出台。
据介绍,为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努力为市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4月1日至11月15日,在市区内实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度。根据《通知》,哈尔滨市实行错时上下班制的单位包括市区两级事业单位、市区两级行政服务(审批)窗口单位、中小学校、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场超市等。 (记者 季佳莹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