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价格脱离大众购买力的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就成为中低收入阶层“住有所居”的期盼所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了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护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样,在市“两会”期间,保障性住房也引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广泛关注。
保障性住房,目前远远“不解渴”
说起保障性住房问题,市政协委员阎爱爱拿出了一份统计材料:2009年1月至11月,太原市土地总供应量约587.64万平方米,成交面积约443.16万平方米,成交总价约62.71亿元,规划可建建筑面积约997.0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占90%。然而,太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城市棚户区三者新建开工相加才不过57.95万平方米牞占全市2009年1月至11月土地成交面积的13.1%,占规划可建筑面积的5.81%。相比群众需求,太原市保障性住房数量还远远不够。
在民盟太原市委的团体提案中有这样一组数据:2009年,太原市居民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标准的约有13.8万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已有10544户提出申请。与当前仍然处于火热状态的房地产开发市场相比,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显得尤为迟缓,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成率低,使保障性住房出现供不应求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
公共租房,让中低收入家庭不再望“房”兴叹
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像太原市这样的大型省会城市,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不仅有助于稳定预期房价,遏制房地产泡沫,而且是保证广大普通民众安居乐业,改善民生,提升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同时有助于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各类资本、投机者借机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炒房等投机行为。”阎爱爱委员说。“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应以租为主,最好只建廉租房和公租房。这一点,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有了成功经验。比如,香港有45%的住房为公房,作为发达国家的加拿大,也有17%的住房为廉租房。符合条件的可以进来,不再需要的可以出去,这样,保障性住房运行就会良性循环。”她建议,我市应以建设公共租赁房为重点,研究出台公共租赁房建设原则、建设资金筹措来源、资金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并针对不同地区(地段)、不同公共租赁房建设标准,单套建筑面积,绿地、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情况和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出台不同等级的公共租赁房房租收取标准。
民盟太原市委在团体提案中建议,太原市应建立由市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太原市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工作相结合,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和居住便捷问题,并尽快出台太原市公共事业特许经营地方法规或者规章,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公共租赁房政策,扩大保障性住房惠及面。
贴息信贷,搅动住房保障制度“一池活水”
市人大代表张凤祥说,我国目前住房保障体系的主体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普通商品房和商品房。政府投入巨资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切实解决了一部分中低收入及困难家庭买不起房、住不上房的实际问题,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经济适用房限定条件多,操作环节多,建造和购买程序复杂等问题,客观上加大了政府的操控难度,相当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耗费在事务性工作当中,各种限定条件(如限房价、限地价)最终限制了政府的手脚,复杂的操作程序和环节又极易出现问题和滋生腐败,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针对这一问题,张凤祥建议,以廉租房制度为基础,全面停止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府投入巨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推行贴息信贷商品房保障制度。他说:“以政府为主体进行廉租房建设和管理,将政府短期投巨资人人欠公平的暗补方式,改为政府长期平缓投资人人公平的明补方式,构建以廉租房、贴息信贷商品房、商品房为主体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既可以使买不起住房的人在短时间内解决住房问题,又实现了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中保障性与市场性的良好对接,同时,减少了政府直接干预商品房市场的行为,使房地产市场按市场规律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