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近日,多次接到家住南京市建邺区清竹园小区多户居民反映,称小区内的配套幼儿园南京一幼奥体分园招生时,本小区的孩子没关系根本就进不去。他们当初之所以花高价买清竹园的房子,就是冲着开发商做宣传时,称幼儿园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买了房小孩子可以就近在本小区上一个好的幼儿园。现在别的小区的小孩有关系则可以入园。自己的孩子却进不去,小区很多居民的心里很是“抹不直”。
小区业主:我们的幼儿园被别人“抢”了
前日上午8时,记者赶到清竹园小区,张阿姨正带着孙子到500米外的月安幼儿园,一提起小孩入园的事,张阿姨一肚子的怨言:“你说幼儿园建在我们小区,我们家的小孩却上不了,别的小区小孩倒有不少来上了。我还得送孙子到那么远的幼儿园上学,太不公平了。”也是送小孩到别的幼儿园上学的王先生讲:“当时小区的宣传上说这个小区配套建有南京一幼奥体分园,南京一幼是个好幼儿园,我就是冲着这个好的幼儿园,才在这里花高价买的房子。可是现在房子买了,我的儿子却进不去,这是什么原因啊?”在记者采访到的所有家长中,他们都存在类似的疑惑:为什么小区的配套幼儿园他们这些业主的孩子却上不了?是幼儿园违规招生还是开发商失信?
入住小区较早的李女士告诉记者:“2005年的时候,这个幼儿园开始招生,当时河西整体入住率较低,幼儿园还想着各种优惠办法吸引小孩去他们幼儿园。现在小区多了,住户也多了,这里的好幼儿园又少,人家就牛起来了。没关系还想入园,门都没有!”另一位家长钱先生插过话:“这还不算,最气人的是招生结束时发榜说的话,说什么‘综合考虑各位家长的素质,招收如下孩子’,这是什么意思嘛?我没有关系,我的小孩进不去,就是我的素质差啊?”
这些业主认为,别的小区的小孩有关系可以入园,这个他们没意见。但首先得满足本小区的小孩入园。这幼儿园应该是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面积建设起来的,就近入园应该是本小区业主们的一项福利,买房之初售楼人员也表示,小区孩子都能上该幼儿园,现在倒好,业主栽树别人乘凉,哪有这个道理?
记者了解到,清竹园小区是个规模很大的小区,今年达到上幼儿园年龄的儿童有600多人,而能上小区幼儿园的孩子微乎其微。业主们认为,客观上说以幼儿园现在的规模不可能接受这么多孩子,但放着本小区的孩子不招,却要舍近求远招别的小区的孩子,确实让人想不通。
幼儿园:我们是租用开发商设施办学的
前天下午,记者和该幼儿园的陈园长取得了联系。
面对小区居民的疑惑,陈园长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陈园长认为,目前幼儿园还没有接到开发商的明确通知,说幼儿园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但话说回来,即使南京一幼奥体分园属于清竹园小区的配套设施,而且幼儿园不同于中小学的义务教育,也没有就近入园的说法,不能觉得幼儿园是配套设施,就一定要保证小区孩子入园。“我们这个幼儿园属于民办性质,在租用开发商设施办学之初,我们也仅是和开发商有个口头约定,适量招收小区孩子,并没有要保证小区所有孩子一定进入我们幼儿园!”
面对很多家长觉得幼儿园占用小区公共资源,又不为小区居民服务的说法,陈园长作了上述表述,她同时表示:“大家如果看开发商宣传,买清竹园的房子就能读我们幼儿园,如今未能如愿,怨气不应该完全撒到幼儿园身上,而应该和开发商去沟通!再说,我们现在只有9个班,就是一个外小区的孩子不招,也无法满足本小区孩子入园。”
至于小区居民反映,幼儿园开办之初,在小区内宣传招生并有优惠,这件事上,小区居民应该说也有误区。陈园长表示:“南京一幼奥体分园开办之初,河西住户较少,为了吸引孩子入园,当时在清竹园的宣传和优惠政策,对周边住户同样有效,并在周边居民小区都有通知,这项优惠我们实行一年后,就全部停止了。”
对于居民反映幼儿园招生要看家长素质和关系,陈园长不这么认为。她说,我们每年招生发榜的应该是“考虑各种因素,招生情况如下”,就是考虑家长素质,那也是情有可原,因为每一个家长都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至于幼儿园招生,是否需要靠关系才能保证孩子入园时,陈园长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售楼人员:应该如何招生不太清楚
按照一些清竹园小区的居民反映,买清竹园的房子就是因为冲着开发商宣传中的配套幼儿园而来,但是现在希望已经破灭,觉得也被开发商忽悠了的说法。那么南京一幼奥体分园是不是清竹园配套幼儿园?开发商在将幼儿园租赁给南京市一幼开办奥体分园时,有过怎样的协议?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清竹园小区售楼处,一位邱姓售楼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公司网站上明确说南京一幼奥体分园是清竹园小区的配套设施,那就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但具体怎么操作,幼儿园怎么招生,就是开发商和幼儿园的事情了,他也不太清楚。
随后他向记者提供了公司行政部的电话,然而当记者就此问题提出疑问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记者请她提供知道情况的人的电话,她说也不知道,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仅是业务指导
开发商行政部不愿回答小区居民疑问,那么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记者拨通了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托幼办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南京一幼奥体分园属于社会力量办学,他们对幼儿园如何招生没有具体管理办法,仅是负责幼儿园的注册登记、业务管理,以及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实施业务指导。
律师:业主有优先权,开发商也有权处置
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唐岩律师说,很多业主当初买房时就是考虑到小区有配套的幼儿园,将来孩子入园方便。而这一点即使在购房合同上没讲,但在开发商的宣传手册和规划图上说幼儿园是配套设施,这事实上就成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有义务向业主提供幼儿园,但问题是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开发商有权对幼儿园作出处置。从幼儿园的角度讲,不管你是租赁的也好,还是开发商自办的也好,在同等的条件下,小区业主对幼儿园享有优先权。但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只能接受本小区的小孩,幼儿园自然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所以业主想要维权比较困难。
来源:扬子晚报网 编辑:马原 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