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本市18区县将全部完成公费医疗改革。本市自今年1月1日起已做好了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准备工作。昨天,市人保局副局长孙彦率领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与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年底前18区县完成公费医改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18区县进行公费医疗改革的时间将自行决定。本市关于区县公费医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出台,各区县正式执行的最后期限将不得晚于明年1月1日。
据悉,区县公务员医保与职工基本医疗并轨的原则是:不降低公务员原有待遇,各区县将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
■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就业关系转移
对于社保转移的问题,孙彦表示,市社保中心自今年1月1日起已经做好了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准备。相应的办理转入流程为: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北京审核后,开具同意转入函,转出地接到此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本市。同时,本市正在研究制定贯彻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相关负责人强调,按政策要求,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参保人就业关系进行转移,不能领取双重待遇。缴费如有重复,在享受待遇时,重复缴费部分将退还本人。
此外,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市人保局正在调整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待广泛征求意见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即行实施,以确保在本市工作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有望上生育保险
有网友提出自己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但始终不能上生育保险。对此,相关负责人回复,按照人社部的规定,生育保险目前仅在企业单位推行,不包含事业单位和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同时将档案存放在职介以及人才中心的灵活就业人员也不能缴纳生育保险。但该负责人同时透露,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问题,市人保局已经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行调研,准备提出解决的方案。
■结算单据将新增报销余额
昨天(24日),相关部门负责人还透露,5月1日,持卡结算时的费用单据将“变脸”。将新增自费、起付线、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累计支付和余额等相关内容。其中的“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余额”即年度内还能报销的钱数。
据介绍,目前本市已经发放社保卡300余万张,4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预计在6月底前全市18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将全部开通门诊持卡结算功能。
此外,据透露,北京医保药品目录正在制定调整方案,待目录调整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即可着手调整。(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