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毫不动摇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低碳经济之路,既是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云南作为我国西部欠发达省份,产业层次低,转型发展难度大,扩大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们力排困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保增长、促就业与调结构紧密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云南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这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必要的前提。一是生态环境多样,碳汇能力强。云南是我国四大林区之一,森林面积广阔,林业用地占全省土地面积的60.4%,居全国第二位。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云南森林及其整个生态系统不仅发挥着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对维护长江、珠江、澜沧江等大江大河流域的生态平衡、改善气候条件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能源资源多样,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云南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亿多千瓦,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0.98亿千瓦,居全国第二位;太阳能优势明显,每年接受的太阳辐射能量相当于730多亿吨标准煤;风能资源总储量为1亿多千瓦,可利用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11.5%左右,资源储量2832万千瓦。三是资源种类多样,以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的空间较大。云南的生物资源、旅游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很丰富,发展以生物开发为主的轻工业和以旅游文化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空间很大。
特别是近年来云南在节能减排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这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借鉴。一是部分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处在领先水平。虽然云南整体能耗水平相对较高,但部分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的技术在全国领先,甚至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全国电解铝能耗平均1.4万千瓦时/吨,云南平均仅为1.36万千瓦时/吨;电解铝产生二氧化硫的国家标准是不得高于850毫克/立方米,云南铝业仅为250毫克/立方米。这些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全省节能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九大高原湖泊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滇池治理“十一五”规划的65个项目已完工20项,在建44项,最为关键的环湖截污和外流域引水工程进展顺利,滇池水质开始向好的方面转变。全省其他8个重点高原湖泊实行“一湖一策”,分别制定治理规划,不断加大投入,取得了明显实效。三是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产业快速发展,森林资源明显增长,全省活立木蓄积量超过17亿立方米。从2008年开始实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十一五”期间投入70亿元,突出抓好生物物种多样性、生物遗传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性保护。同时,进一步加强三江流域防护林建设,实施退耕还林、防护林工程等生态建设工程,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石漠化治理。这些措施都对扩大云南的环境容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大量的实践,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发展低碳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作支撑,也需要人民群众形成共识,自觉变革传统的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省委、省政府要从实际出发,整合各种力量、各种要素,在结构调整中开拓节能减排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着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云南存在的产业结构问题充分暴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迫在眉睫。经过认真研究和分析,我们认为调整工业不合理的结构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云南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为此,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调优、调强、调轻”的发展目标。调优,就是优化工业内部结构,逐步降低烟草产业和重化工业在工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培育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是发展生物医药、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调强,就是要依靠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附加值。调轻,有两个目标:一个是延长重化工业的产业链,促进重化工产品向精细化、新型化方向发展;另一个是大力发展与最终消费市场相衔接的日用轻工产品。为实现这一调整目标,我们采取了三个措施:一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孕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强传统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和产业政策,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和排放,为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
第二,着力改变不合理的资源利用方式。云南虽然资源丰富,但资源转化效率低于全国平均值14个百分点,磷矿资源开采中的损失每年达100多万吨;能源利用效率也仅为33%左右,比国内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其中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7。与此相对应的是:云南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居全国第5位,是全国万元GDP固体废弃物排放平均水平的3.6倍;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仅占工业产品总量的7%,远低于全国17%的水平。改变这一状况的关键是尽快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为此,云南探索在明晰资源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起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降低废弃物再生利用成本,使得初始资源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变得昂贵,以促进企业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中寻求各种资源使用的最佳替代效应。
第三,着力改变不合理的能源结构。发展水电清洁能源是云南实现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之一。2006—2009年,云南水电新增装机1252.5万千瓦,4年约新增水电发电量290亿千瓦时,替代化石燃料1044万吨标准煤,折合减排二氧化碳约2600万吨,减排作用十分明显。要继续推进水电开发,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有两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一是云南水电、火电上网价格问题。目前,云南火电燃煤脱硫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3元,水电的平均上网电价还不到每千瓦时0.2元。要实行水电火电同网同价,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清洁能源。二是“西电东送”电价问题。虽然自2007年10月份以来,国家已连续四次调高了云南“西电东送”电价,每千瓦时共计提高6.1分,但总体上仍然偏低。要争取继续适当调高“西电东送”的电价,确保地方政府和广大移民的利益。在省域内,我们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扶持新兴优势产业发展、淘汰落后产业,更大限度地增强电价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引导作用。此外,考虑到云南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必要尽快着手有关核电建设的研究论证及规划工作,争取“十二五”前期启动相关项目。通过核电项目建设,构建以水电为主,火电为辅,核电加快发展的多元化电力格局,奠定和巩固云南清洁能源大省的地位,并为改善能源结构,推进节能减排作出应有贡献。
第四,着力改变不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强大动力。云南是全国重点林区、矿产资源富集区和重要生态屏障。长期以来,云南等资源型省区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资源,并为确保主要江河流域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要体现在减排方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实现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开发的发展”,就必须加大对这些地区补偿和支持的力度。为此,我们将积极推进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更加积极、公平的生态利益共享及相关责任分担机制,大幅度增加对西部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区、禁止和限制开发地区以及金沙江、怒江、澜沧江、珠江等重点流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和环保投入力度。从云南自身来看,也要从财政、税收、特色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建立相应的促进和激励机制,并加大对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投入,体现多抓生态环保多受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地推进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森林固碳具有间接减排效应,而且相比工业减排,具有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高等优点。云南作为一个碳汇大省,要尽快组织开展研究,提出促进碳汇林业发展、开展碳汇交易试点的方案,争取在增加碳汇和开展碳汇交易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使全省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未来加快发展的资本,既为国家减排作出更大贡献,也为云南未来的发展开拓更广的空间。
第五,着力改变不合理的物流运输结构。云南物流运输以公路为主,占全省货物运输总量的91.6%,占旅客运输量的92.5%。这种交通运输结构带来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物流成本高。发达国家的物流成本一般占GDP的10%以下,我国为18%,云南则高达24%。二是单位能耗大。公路的单位能耗是铁路的18倍、水路的22倍。云南现有的物流运输结构既制约了经济发展,也增加了节能减排的压力。为此,必须大力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幅度增加铁路营运里程和提高铁路运输量占全省运输总量的比重。同时,大力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高速铁路,最大限度地改善运输结构及综合运输效益。
第六,着力改变不合理的生活方式。低碳既是一种经济发展方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在农村,要大力推广沼气使用和节柴改灶。目前,云南农村沼气用户累计达247万户。一口8立方米的沼气池,在云南平均每年可产气400立方米以上,折合285.6千克以上标煤,可替代薪柴2000千克以上。全省近5年新建沼气125万户,就相当于节省薪柴约250万吨,折合37万多吨标煤。除沼气使用外,近年来全省农村节柴改灶达到600万户,太阳能热水器推广170多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利用、秸秆优质化能源利用等稳步推进,也对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和薪柴消费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城镇,要以推行节约型生活方式为重点,从细节上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比如,电器设备在待机状态下耗电一般为其开机状态下耗电量的10%左右;在同等条件下节能灯的发光效率大约是普通白炽灯的3.5—4倍,可以节省80%的能源;“一次性消费品”加剧了耗能和污染,全国每年仅塑料袋就用掉1万多亿个,如果全国减少10%的塑料袋,可节省约1.2万吨标煤,减排3万吨二氧化碳;汽车的一台发动机每燃烧1升燃料将向大气层释放二氧化碳2.5千克。这些数据充分表明通过改变现有生活方式所带来的巨大节能潜力。因此,我们要采取有效的宣传推广手段,在全省城镇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养成文明、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习惯。
[原载《求是》杂志201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