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大楼北配楼发生大火。资料图
中国日报网消息:央视新址大火案历经一年多时间侦查,确定将于明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审,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21名首批被告人将一一过堂。
今年2月2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央视大火案责任人提起公诉,徐威等21名被告人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据悉,公诉方将提供70余册的证据复印件,二中院方面也已成立专门小组作为审判阵容。多名被告人的律师表示,已在积极准备上庭工作。
新址办原主任擅自决定燃放烟花
起诉书指控,徐威在担任央视新址办主任期间,擅自决定于2009年2月9日晚组织在央视新址园区施工区内燃放烟花,并指派央视新址办综合处的邓炯慧等人负责内部筹办工作。此后,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沙鹏受徐威委托,联系烟花事宜。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间,沙鹏与三湘烟花公司股东刘发国等几人共同商定,由三湘烟花公司负责设计、提供烟花及燃放等工作。整场烟花表演耗资35万元。
2009年2月9日20时许,时任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的王世荣启动了燃放活动。15分钟后,礼花弹爆炸后的高温星体落入文化中心主体建筑顶部擦窗机检修孔内,引燃检修通道内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导致火灾。
据了解,此前,安监总局还公布了大火的六大间接原因,包括违法组织燃放烟花爆竹,对文化中心幕墙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督管理不力等。
■ 事件回顾
●2009年2月9日央视新址北配楼着火,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
●2009年3月13日 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批捕。
●2009年8月7日 央视大火案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2010年2月21日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21人被公诉至二中院,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其中7人来自央视,另有6人来自施工单位中建公司、北京城建集团。
来源:新京报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