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修改”——“预算外收入”将告别历史
记者:请透露一下预算法修改的进展?
高强:预算法的修改稿已起草完成,很快就要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将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定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这项法律实施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二是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现在有不少地方,没有严格按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政府调剂余地太大。特别是每年收入超收的数额很大,这些钱的使用没有编制调整预算,也没有报人大常委会审批。在预算法修改中对预算调整做了明确规定,强调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强调各级政府的预算总支出如有变化应编制调整预算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是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规定了监督内容和方式,增加了对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情形和处理的原则。
“车之两轮”——健全人大与政府的监督支持关系
记者:你曾长期在财政部门从事预算工作,后来又当过部长,现在又在人大从事预算监督工作。您如何看待人大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如何看待人大监督在国家工作中的地位?
高强:国家好比一辆车,而人大和政府好比是两个“轮子”,一个是人大立法监督,一个是政府依法行政。两个轮子必须协调一致,高效运转,才能保障国家健康稳定发展,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是既监督又支持的关系。两者职责不同,但根本目标一致。人大监督政府的目的,是通过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体现对政府的支持;人大支持政府的主要形式是实施有效的立法和监督。这就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人大对预算的监督,是善于分析和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社会群众对预算的期望和要求,推进政府部门编制国家预算能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使执行预算能落实人大决议的要求,保障预算安排符合党的重大战略方针政策,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
我长期从事财政管理工作,了解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也理解财政工作的难处。预算监督应该坚持前瞻性与可行性的统一,逐步推动预算的完整与规范,逐步使监督机制更加经常化、制度化。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