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军校内部
改建缘由:
最初报装咖啡厅擅自改建成酒吧
1987年,这幢民国历史建筑被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据了解,两年前,这里还是广州电信管线工程公司办公楼,后有人承租希望将其改建酒吧。
一幢公有的历史建筑,为何能被出租赚取租金?广东省文物局局长龙家有认为,根据文物法的相关条款,国有的历史文物建筑一般有3个用途,被改造成博物馆、纪念馆或参观场所,如果被改造成其他用途,必须经过其文物管辖单位———广州市文广新局批准。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文广新局去年接到将其改建成酒吧的申请,局里曾组织有关专家考察讨论。最终,同意了它被改建成酒吧的申请。
而之所以发生如今建筑被改造的一幕,市文广新局的解释是,承租者最初是按经营咖啡厅报建的,动工后却擅自改为按经营娱乐场所施工。刘晓明表示,去年,广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接到有关改建申请,经专家讨论,同学会其实也有会所性质,与酒吧在某种程度上相似,才同意申请。“有关的批文在文化局政务公开上都有, 你们可以去查。”刘晓明说,这个程序是完全公开的。
刘晓明还透露,改造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的初衷是想把它营造成一处高雅的面向公众的活动场所,以便使身在其中的人们更能感受到那段历史所蕴含的文化和精神。“我们的本意是想把它打造成‘文物建筑利用的典范’,不料后来的发展出人意料,变得有点失控”。
争议焦点:
文物建筑重新利用改建成酒吧合适吗?
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处长刘晓明认为,把文物建筑改建成酒吧,这种利用方式未尝不可。上海的外滩3号就是样本,在国外也有不少例子。
但文物专家汤国华认为,把革命历史建筑变成娱乐场所非常荒谬。市民、专家甚至政府常常混淆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的概念。对历史建筑,只需保持外立面的历史风貌,内部结构可以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使用功能,可以改建成咖啡厅、酒吧;而对文物建筑,无论内外结构和布局,都不能改变。“黄埔军校同学会是市级文物建筑,旧址被深挖地基并改变结构,这已经违反了《文物法》。”
“在沿江路的繁华地段改造一个酒吧,有关部门应该想到,它实际上就相当于改造成一个夜总会。如果是夜总会,文物建筑内部结构能不被破坏吗?”汤国华认为,现在看来,当初有关部门批准这幢民国小楼改造成酒吧,已经注定了被破坏的结果。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宁波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