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3月1日15时,一男子携带一个塑料壶在昆明市北京路昆明市公安局正大门处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欲点火自焚,被公安、武警及时阻止,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经初步调查,该名男子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因语无伦次,不能控制行为,过激行为可能系精神障碍所至。目前,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Angelia) 编辑:单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