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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质监部门回应检验只对奶粉样品负责
2010-02-10 07: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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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问题奶粉怎么会有合格检验报告?面对质疑,渭南市质监局昨日回应称,企业送检样品确未查出三聚氰胺,报告真实准确,按规定质监部门只对该样品的检验结果负责。

渭南乐康乳业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超标事件中,购买问题奶粉的广东一公司于2月8日出示了一份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报告显示送检奶粉三聚氰胺项目检验合格。因此,有媒体针对这份检验报告及出具报告的渭南市质监局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当天,渭南市质监局并未作出回应。

昨日上午,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春年在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对于委托检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检验机构仅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企业则对产品的真实质量负责。2009年初,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与省市两级质监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随后开始生产。当年,该企业将产品样品送来检验,检验中未查出三聚氰胺。该检验报告显示质量合格,但不代表该企业所有的产品都合格。送检检验结果合格而产品出现问题,是企业未按抽样方法抽样造成的。

除了送检,渭南市质监局在2009年对乐康乳业还进行了一次监督检验及两次专项检验,都没有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在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省市质监部门对乐康乳业封存产品进行检验,报告结果仍然是合格。

来源:重庆晨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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