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为期一个月的试点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日前已结束。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获悉,经复核,徐汇、闵行两试点区共向2566户提交材料齐全的申请家庭出具了申请受理单,其中徐汇区1979户、闵行区587户。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已进入初审程序。
据了解,至2月5日,两试点区的户籍年限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住房面积核查分别完成了1697户和406户,合计2103户,其中,徐汇、闵行分别有58户和23户申请家庭由于户籍条件不符、存在他处房产,或者实有住房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等情况,被终止审核。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经核查符合户籍年限和住房面积条件的申请家庭,已陆续开展收入和财产核查。
市房管局表示,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除实行严格的“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以外,整个审核供应过程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该局在设立市区两级经济适用住房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的基础上,日前专门制订并下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监督举报办理工作暂行意见》,对经济适用住房监督举报事项的办理流程、责任部门及反馈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暂行意见》的具体内容市民可登陆上海房管网(www.shfg.gov.cn)“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专题查阅。
下一步,市房管局将根据审核工作进度,确定试点区摇号排序和选房配售的具体日期。试点供应的房源数量和套型配比、摇号排序的具体方式、选房购房等有关事项也正在抓紧研究落实中。
针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关心的首付比例和贷款方式等问题,市房管局表示,近期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会同各商业银行、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研究,相关事项确定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马原 单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