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从2月3日起,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在全省统一开展为期一周的“平安中原”6号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商场、宾馆、焰火晚会等场所的消防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全省火灾形势稳定。
重点整治六类场所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六类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车站候车室等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烟花爆竹储存点、销售点和集中燃放区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
行动期间,各市、县(区)政府将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对这六类场所全部排查一遍。治安、消防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夜间清查整治,重点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行动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行上限执罚,明确了七项整治措施。其中,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商场市场等违章使用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要立即予以收缴;拒不改正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经通知拒不改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为确保整治行动效果,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派出9个督查组,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省、市两级公安消防部门机关干部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进驻基层县(市、区),充实一线警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春节期间,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政府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月3日,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储存点、销售点、燃放点的消防安全隐患,存在防火间距、用火用电和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对直接责任人最高将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春节期间,治安、消防等部门将联合对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场所进行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未经批准或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举办活动的,将依法责令停止举办。
另外,严禁在城市建成区、易燃易爆单位、可燃物资仓库、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点销售、燃放“孔明灯”。对违规燃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消防官兵现场执勤
大型焰火晚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十分严重。春节期间,治安、消防部门提前介入,熟悉燃放现场水源、道路和消防设施情况,并组织举办单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联合演练。
燃放过程中,治安、消防部门派出车辆和警力现场执勤守护,尤其是在“春节”、“元宵节”等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段,消防部门要派出消防车辆对重点路段、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逻,发现火情及时、快速处置,确保万无一失。
来源: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记者 焦宏昌 向明超)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