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今年1月起,186.5万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为月人均2032元,比原来提高了200元。特殊群体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获得政策倾斜,如65岁及以上退休老人每月可再增加40元至100元。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均在调整范围内。预计春节前,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据悉,新标准是根据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中,关于2010年继续在全国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按照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确定的决定等,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依据调整方案,除了按照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之外,还将主要向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度倾斜。
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历经17次调整,待遇水平逐年提高,此次调整前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832元/月,位居全国前列。
■ 调整方案
普调 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增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月;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52.5元。上述人员在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倾斜 基本养老金向三类人群倾斜
●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
对于北京市低于调整前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832元/月的92.4万人,按照缴费年限划分,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人员在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这7.6万人在普调基础上,正高级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副高级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2032元的补足到2032元。
●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
按照中央有关规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低于2032元的补足到2032元。
单独调整 100%退休待遇老工人单独调整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待遇的老工人,不按照普遍调整办法,按参加工作时间调整,调整后仍享受对65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的政策倾斜。
半普调 65岁及以上按绝对额再增养老金
●65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按绝对额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并根据目前不同年龄段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分为4档标准:
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70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75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另外,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和享受倾斜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 算账
副高技师养老金上调425元/月
从一家企业退休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刘先生,1953年参加工作,现年78岁,缴费年限满40年。
如果刘先生调整前养老金每月2600元,那么按照普调标准调整后的养老金是:2600元+(月增3.5元×40年)+45元=2600元+140元+45元=2785元;
刘先生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政策倾斜的原则,在普调基础上再次调整,即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再增加100元,养老金为2785元+100元=2885元;
按照65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政策倾斜原则,按年龄段(75岁至79岁)每月再增加80元,即2885元+80元=2965元;
由于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者每月再增60元,刘先生最后的养老金为2965元+60元=3025元。
经过此次调整,刘先生的养老金每月上调了425元。
来源:新京报 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