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继去年石破天惊的大部制改革之后,深圳新年伊始又推出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细分为7个职级,专业技术类从高到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这意味着,长期困扰公务员的晋升台阶少的老大难问题将得到破解,而以后新进入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都将实施聘任制,部分公务员“铁饭碗”将不再存在。
基层公务员晋升“天花板”有望破除
此次,深圳的改革重点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其中,行政执法类将被划分为7个职级,各个职级均为非领导职务,互相之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从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
一直以来,我国对公务员管理主要实施“大一统”模式。2005年《公务员法》正式开始实施,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划分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等类别,同时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实施公务员聘任制。2006年,深圳率先对公安系统实施了分类管理改革,2008年8月,深圳被确定为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城市。
此次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将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建立联系。这意味着,此前公务员晋升空间小,基层公务员常常遭遇晋升“天花板”,以及“千军万马挤独木桥”都想当领导的局面将被打破。
公务员招录将不再“一锅烩”
改革方案提出,行政机关聘任公务员,原则上应进行公开招聘;聘任专业通用性较低、难以通过公开招聘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主任级以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
我国原有的公务员管理方式,将从事综合管理、战略规划、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与一线执法和辅助服务人员混同招录、选拔、培养和使用,这种“大锅饭”模式随着分类管理制度的推广也将逐渐被更为合理、科学的招考方式取代。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将对新进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根据行政机关现有编制空缺情况和每年退休人数情况估算,未来几年每年可新增聘任制公务员约1000名。
-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综合管理类:
改革方向: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除这两类以外的公务员统一归为综合管理类。
行政执法类:
职责: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
改革方向: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今后将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职务为非领导职务,各职级间无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
专业技术类
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等工作。
改革方向:职务序列从高至低设置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建立联系,高级职务实行职数管理,部分职组、职系的主管以下职务不限职数,按年功、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实绩等条件择优选升。
-改革历程
1990年代借鉴香港做法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研究。
2005年《公务员法》正式颁布,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深圳酝酿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
2006年8月在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试点,建立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薪酬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分类管理。
2007年1月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开始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
2008年8月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城市。
2009年2月深圳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试点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
2010年1月14日深圳通过《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
2010年1月22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