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原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华清因贪污、受贿被判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9年,周华清在任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局长及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在办理企业项目资金申报、拨付、借款及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6.3117万元,美金1万元。
2004年,周华清在任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等职务之便,同原省财政厅副厅长肖晓鹏、原省财政厅农业处陈锐平、云南大学教授许继宏和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局长陶双寿等人,为了购买土地建盖私房,共同入股成立了"西双版纳赛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公司发展产业项目为名,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厅申报"天然林保护、沉香种植扶持、膏桐太空育种示范栽培补助"等项目资金,先后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277万元。项目资金陆续到位后,陈锐平、许继宏等人用虚构购买种苗等事实,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其中用于购买土地135万元,用于退还股东注册资金60万元(含退还周华清5万元)。
周华清后来向专案组退交225万余元,公诉机关扣押了120万元。
法院认为,周华清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在共同贪污中系从犯,有自首、立功情节,并已退清全部涉案赃款,有悔罪表现。作出判决:周华清犯受贿罪、污罪,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受贿赃款126.3117万元、美元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新华网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