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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今启用居住证 7年后可申请常住户口
2010-01-01 09: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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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行政审批项目今起不收费 政府派红包 年减负1.7亿

包括自学考试准考证费、养犬登记费、养犬年审费等在内,今日起广州将停止和取消22个审批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并降低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将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收费标准,由目前的9元/人·月降为4.5元/人·月。此举预计将为广州市内企业和市民群众每年减轻负担约1.7亿元。这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不过,市物价局负责人也特别解释说,本次他们停止收费的养犬登记费和养犬年审费等2个跟养宠物相关的收费项目,乃是此前经由省级部门审定和批准的收费项目,而非去年上半年广州市人大刚刚审议通过的《养犬管理条例》所指的“养犬管理费”。因此,在广州市范围内,豢养宠物犬的市民仍要按照“第一年500元/只,第二年300元/只”的标准,缴纳养犬管理费。

养犬管理费仍然要收

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告诉记者,此次停止收费的项目涉及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国土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等8个部门,通过上述措施,广州可以每年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约1.7亿元。据吴林波透露,根据广州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部署,到2020年,全市所有审批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都将取消,实现零收费。

另外,广州今年将停止“养犬登记费”和“养犬年审费”等2个项目收费,是否意味着今后养犬不用再交钱?对此,吴林波特别解释说,他们此次停止收费的2个与养犬相关的收费项目乃是省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而非广州市人大去年上半年审议修改通过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养犬管理费”。其中,“养犬登记费”和“养犬年审费”原先的收费标准分别为1万元/只和6000元/只,而后者规定的收费标准则为“首年500元/只,次年起每年300元/只”,它们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行政事业性管理收费项目。“养犬登记费”和“养犬年审费”是在《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前执行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也比《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养犬管理费”贵很多。为此,在《条例》颁布实施后,他们就停止了上述两个行政事业性项目的收费。但是,广州养犬的市民还必须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相应的“养犬管理费”。

开发区试点收费改革

吴林波告诉记者,目前,市物价局已会同市财政部门和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行政事业收费改革试点,并制定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收费改革方案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实施。2010年我市将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减少收费项目,率先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实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为目标,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

考生一年少出30万

据市物价局规定,今天起停收的自学考试准考证费,原收费标准为毕业生审定30元/人,转考、改考专业审定10元/专业,免考审定10元/科。

市招办负责人表示,每年申请做毕业生审定的人数略少于9000人次,而申请转考、改考专业审定、免考审定的约为数千人。据此估算,广州考生每年可节约30万元,考生负担可得到相应减轻。(记者陈翔、王鹤、何雪华、周祚)

八类人员可享就业扶持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梁嘉敏) 八类人员可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扶持待遇,五类公益性岗位应当按比例优先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县级政府应当为不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肄业)生开展为期3个月至3年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项目审批时应审核项目对就业的影响等等。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将从今天起正式实施。

失业登记今后将有电子凭证

《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于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可按未办理登记或者备案人数处以每人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失业登记今后将有电子凭证。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凭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促进就业相关扶持政策,依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劳动者首次领取就业失业登记凭证不需缴纳工本费。

8类人员可享受就业扶持待遇

《实施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其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 具有城镇户籍,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

● 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 属于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的;

● 因被征地失去土地的农民;

●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5类公益性岗位应优先招聘就业困难人员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后勤保障岗位;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服务性岗位;

● 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产生的临时性岗位;

● 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

● 其他公益性岗位。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编辑:邓京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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