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肢解瓜分少林遗产”回应文疏。
港中旅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成立
中国日报网消息:传闻中注入少林寺等门票经营权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早报文化版12月16日首家报道)在郑州正式挂牌;昨天,针对近期发生在少林寺方面的商业传闻,少林寺方面通过律师事务所对外发布公开声明,刊登声明的网站还同时贴出一份写有“(少林寺)主持法事沙门永信带全体僧众”发布的“抵制肢解瓜分少林遗产”的告白书。少林寺方面引用相关法律强调,“少林寺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是要科学地、完整地予以保护的。”这份含混暧昧的声明不禁令外界浮想联翩,享有国家免税优惠的宗教活动门票收入如少林寺门票收入是否不能注入商业公司少林文化旅游公司,否则涉嫌违规?
释永信缺席
12月27日在郑州举行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挂牌仪式上,焦点人物之一的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并没有出现。香港中旅发布的公告披露,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香港中旅国际占51%股份,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占49%股份。香港中旅将向合资公司注入现金6885万元,其中5100万元将注入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余下1785万元作为合资公司的资本储备。根据协议,合资公司将负责发展及经营嵩山风景名胜区下辖的少林景区、中岳景区及嵩阳景区,为期40年。新公司将对包括少林景区在内的嵩山风景名胜区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这和早报于12月16日在全国率先公布的信息完全一致。
据介绍,双方合作将秉承对嵩山风景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适度开发、合理利用、加强保护的原则,同时,注意对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尊重各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的活动行为和意愿。据媒体报道,港中旅集团将在3年内投资8亿―10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开发。对于传闻中的“少林寺上市”,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许慕韩予以了否认。少林寺法律顾问黄琨律师也强调,少林寺和新成立的合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新公司经营范围,少林寺门票收入确实属于新公司。嵩山风景名胜区由嵩阳景区、中岳景区及少林景区三部分组成。少林景区景点包括三皇寨、武术馆、初祖庵、达摩洞等,但核心旅游点就是少林寺、塔林、初祖庵、戒坛等。少林景区的门票100元/人,里面基本包含了上述景点,但游客一般游览时间只有2个小时,大多集中在少林寺四大核心景点。据悉,嵩山少林景区去年的游客量达到203万人次,一年的门票收入大概是1.5亿元。门票收入有30%分给了寺院,其他上交政府财政。毫无疑问,少林寺的门票收入也就是少林风景区的主要收入来源。各方虽然强调少林寺不会上市,作为宗教场所的少林寺当然不可能上市,但如果从新公司经营范围看,作为宗教场所收益的门票收入其实已经被注入新公司,将来也可能成为新公司上市的优质资产。
声明暗示门票收入
不应注入商业公司?
就在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成立两天后,昨天,少林寺方面通过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对外发布了一个声明。在这个微妙时刻通过网络发布声明,无疑有其针对性。
声明首先强调,“从历史和民族的角度上来讲,少林寺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是要科学地、完整地予以保护的。”而少林寺有形资产之一即门票收入目前已经属于新公司的经营范围。声明表示,“我国在宪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基于规范和保护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自律、自养,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声明拿出中央办公厅调查组在1985年发布的《关于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国家税务局于1989年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的门票特案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强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
声明再三暗示,享有国家保护和免税优惠的宗教场所少林寺收益,仅为少林寺享有,这抑或暗示少林寺门票收入不能注入少林文化旅游公司,否则涉嫌违规?而这一争议仅仅是有形的少林寺门票收入资产,少林寺巨大的无形资产又如何界定商业价值或者是否可以注入商业公司?早报记者昨就此事联络释永信寻求解释时,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来源:金黔在线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