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12月30日上午,陕西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冬令和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
一是提高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9年7月份起,陕西全省普遍提高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增加低保金30元。到年底,全省纳入城市低保37.6万户、85.6万人,最高每人每月230元,最低每人每月160元,平均保障标准177元。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69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96元,全省纳入农村低保58.6万户、206万人。
二是及时下拨了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12月以来,陕西省先后下拨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资金1.06多亿元,为全省城市低保户每户补助26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补助100元,五保对象每人补助100元,有效缓解了贫困群众冬季取暖困难问题。
三是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由每人每年1640元(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提高到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截止12月底,全省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1. 41万人,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资金2.24多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7460万元。全省建成农村敬老院61所,对1.2万名五保对象实行了集中供养。
四是城乡医疗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09年陕西省逐步将低保对象以外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了救助范围。全年共下拨资金3.76亿元,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35万人次。在住院救助、日常救助、资助参合(参保)“三位一体”救助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了建立临时救助、慈善援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救助模式。
五是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今年以来,陕西省先后发生干旱、暴雨洪涝、风雹、雪灾和低温冷冻、农作物病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今年全省共有105个县(区)1762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40人,紧急转移安置7.08万人;倒塌房屋2.17万间,损坏房屋8.65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551千公顷,绝收13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2.82亿元。灾情发生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11月9日—16日,我省遭受60年一遇的雪灾后,紧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雪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紧急下拨救灾资金2779万元,向各地调拨救灾棉衣被4万件,支持灾区解决好雪灾困难群众生活。12月17日,陕西省下拨冬春救灾资金1.1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9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六是优抚抚恤标准普遍提高,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陕西省共有优抚对象150多万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25.1万人。从2009年10月1日起,伤残抚恤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5%,其它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不同程度提高了15%—20%。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57万元提高到1.8万元,年提高了2300元;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680元提高到7820元,年提高了314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去年的270元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对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在每人每月130元基础上再增加70元。全年中、省共下拨优抚资金8.89亿元,其中优抚医疗资金9149万元,基本上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缓解了医疗难压力。
七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9万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332人次,救助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痴呆傻、肢体残疾及其他行动不便者270人次。为改善救助对象受助环境,省政府还将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民生八大工程”,目前已下拨省级建设资金5000万元,修建县级救助管理站项目35个,为开展救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