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曾经参与证券法起草,他认为,正是入行门槛低,违规风险小,从而使得一些人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导致黑嘴泛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唯利是图是产生黑嘴最重要的利益诱因,同时制度的缺失,制度的不严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够这是导致黑嘴蔓延的一个外在原因。”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经参与证券法起草。他认为,正是入行门槛低,违规风险小,从而使得一些人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导致黑嘴泛滥。因而当务之急是提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分析师的市场准入门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于各股发表那些推荐意见,确立必要的门槛是非常必要的,这就不是什么阿狗阿猫想通过咨询公司想赚取第一桶金的人,所能够随便享受的一个制度。”
刘俊海提出:目前所有正规证券公司,仍然有定期发布研究报告,推荐股票的现象,这些行为如果缺少规范和监管,难以杜绝汪建中按的再次发生,而规范和监管的焦点,则在于利益冲突。事实上,在其他发达国家,这一问题也被证券分析师视为“世纪难题”,对于证券分析师利益冲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美国的《公平信息披露法》、《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以及国际证监会组织《处理卖方证券分析师利益冲突的原则声明》、香港证监会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中均有明确规定,要求证券分析师、经纪人和交易商在研究报告公布的同时,披露已知的和应当知晓的利益冲突事项,包括分析师本人是否购买报告中所提及的股票或债券,或是否从相关的证券发行公司获取了利益。但在我国大陆,《证券法》并未涉及到证券分析师有关利益冲突的披露规定。
刘俊海:“我个人认为治奸宄用重典,应当彻底杜绝任何咨询公司购买自己咨询报告里面所触及任何股票,或者说你购买了这某股票就不得就这家股票再发表任何咨询报告意见,如果查证属实,本身就应当予以刑事处罚,本身对投资者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个原则一定要建立起来。”
证券咨询是一个风险密集型的产业,但在现行的法规体制下,一旦因诚信缺失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受害者很难得到赔偿,因此刘俊海建议,可以通过第三方对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诚信度加以控制和把握。
刘俊海:“在从事这个咨询报告业务之前你都向证监会把一定的真金白银存到证监会指定的银行里边,一旦投资者损害可以直接从托管银行那里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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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以前我们印象中,股市黑嘴在证券营业部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同,现在的股市黑嘴可能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有的会通过网站、博客以及聊天工具推荐股票,有的四处拉客户加入会员制投资俱乐部,有的会包装成高深的炒股软件来兜售,还有的会在网络论坛传播言之凿凿的小道消息。投资者怎么才能识别这些层出不穷的骗术,不再受骗上当?我想除了多学习一些维权知识,最终还得把握好自己的投资心态,真正潜下心去研究发掘市场上的价值亮点。股市风云莫测,只有相信自己才是最可靠的。
来源:中央电视台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