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日前,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禁止非公务用途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等规定引起市民热议。
记者采访得知,对这一征求意见的《办法》,不少市民表示,意见稿虽然对公车私用等问题作出了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但是在具体处罚措施方面规定不具体,比如大家非常关注的公车管理等问题。
“如何界定公车私用?监管能否顺利?”市民李先生不无担忧地说,能在节假日开着公车到处跑的人大多是政府官员,可能和监督部门或其上级领导都有联系,有可能一个电话就没人再问了。“如果单位公车违规,如何处分单位领导?若是司机自己开出去的,又该怎样追究责任?”郑州市市直机关的袁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定时应该具体一些,尤其是涉及公车管理等热点问题,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约。
而对意见稿中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有市民表示,这项鼓励很早以前就提出过,可现在政府机关中骑自行车出行的人并不是很多,关键还是要有具体的奖惩规则。
对此,河南省节能办负责人表示:“以前对于公共机构的节能都是提倡和鼓励,而这个办法的出台就意味着以政府法规的形式,强制推行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征求意见的目的,就是让该政策更加具有实效性,更加贴近民意。”
来源:工人日报(通讯员 李承锦 记者 肖树臣)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