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在医改近3年实施的五项重点改革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举足轻重,是缓解百姓看病贵的重大利好。”8日下午,在江苏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上,省卫生厅有关人士对《江苏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说。
缓解看病贵的重要“新药”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究竟有什么好处?对此,行业内外很多人都不很明白。据省卫生厅社妇处处长沈志洪介绍,其好处主要为:扭转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是缓解看病贵矛盾的重大制度创新。
沈志洪解析说,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靠“以药养医”机制来维持运行发展,这个机制刺激不合理用药、过度用药,扭曲了医疗服务行为,加重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也使药物滥用成为严重的卫生问题。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状况,有效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促进合理用药。目前,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营销成本过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将使企业得到合理回报,保证基本药物生产质量和足额供应,另一方面也将减少和规范药品流通环节,降低市场营销成本。“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某种意义上将成为评价医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江苏增补数量在全国最多
“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考虑到江苏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层医疗机构及百姓的用药习惯,合理增补292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也就是说,江苏的基本药物是599种,增补的基本药物在全国是最多的。”沈志洪介绍说。
据了解,通过省辖市推荐、省政府确定,江苏省共确定37个县(市区)作为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地区,今年12月底前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从现在开始,各地都要对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认真清理目录外的药品,逐步停止采购目录外药品,严格控制药品库存数量,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我省增补目录内的药品,同时不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三级医院提供。
基层医院收入缺口财政补贴
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形成的“收入缺口”怎么办?回答是: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这是基本药物制度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据卫生厅规财处有关人士介绍,当前正抓紧三项工作:
一是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37个先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规定在今年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工作,为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奠定基础。
二是核定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我省对先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按照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思路,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补助标准以省辖市为单位,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给予合理补助。
三是核定财政补助资金。在前两项核定的基础上,对已经确定今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政府补助经费测算,确保国家关于政府投入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观望很明显 认知需补课
“从对医改督查的情况看,有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内涵、目标和政策还不太清楚,畏难与观望情绪比较明显。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省卫生厅有关人士在培训班上直言。
据这位人士介绍,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医改推进情况调研中,下面有的部门负责人连医改文件都没有学,讲的全是“外行话”,听了让人发急。这位人士建议说,要在各个层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医改相关政策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应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理清改革思路,吃透制度实质。同时,要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及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让他们全面了解这一制度,消除“利益受损、收入下降”的顾虑,从而自觉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