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国务院已就修改《拆迁条例》展开调研
2009-12-09 07:23:41

我来说两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消息: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亦向记者证实,其已获悉国务院相关部委正准备修改《拆迁条例》的消息。

今年7月,《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作为《物权法》的配套法规,原计划在2008年完成修改的《拆迁条例》,修改近两年却尚无音讯。

6日,沈岿联合北大四位教授,以公民名义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废止或修改《拆迁条例》相关条款。

6日晚,记者致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该室一位官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这一建议书;至于能否给北大五教授反馈,“目前还没有建立对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立法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正在研究怎么去反馈。”按照《立法法》规定,对于法规的审查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行使,由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大、中央军委提出审查要求,由社会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审查建议。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肖亭


新闻热搜

 
专题
专题:应对气候变化 保护麋鹿生存湿地
应对气候变化 保护麋鹿生存湿地>> 详细

各地新闻
“最贵IPO”海普瑞今日登陆深圳中小板市场日开盘价166.00元,上涨18.00元,上涨12.16%,换手率达到4.50%,暂时屈居两市第二高价股,国民技术目前报170.09元。>> 详细
点击排行
  张春贤兼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
警察纪律条令6月生效:实施逼供、体罚可被开除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