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明年报销比例增大了,报销的封顶金额又提高了这么多,‘新农合’政策硬是好哟,再不怕生不起病、生病不敢住医院了!”四川宜宾县蕨溪镇五福村老党员赵炳六逢人就高兴地说。
记者从宜宾县卫生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宜宾县从2010年起较大幅度提高参合农民住院费补偿比例。调整后的补偿比例为:乡镇医院70%、县级医院60%、市级医院45%、市外医院40%,市内的其他区县及其乡镇级定点医院按县内标准。补偿封顶线由原1万元提高到2.5万元。同时,对2008年和2009年单次住院费超过1万元的部分给予“二次补偿”,其补偿比例为:10000-20000元补15%、20000-30000元补20%、30000元以上补30%。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记者 王巍 四川省宜宾县委宣传部吴桂桃 阳明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