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文化|地方企业|节会|人事变动|
  各地新闻: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国家工商总局实施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新规
2009-11-27 16:47:53

我来说两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中国日报网消息:作为国务院批准的“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建设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专项政策支持,国家工商总局根据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实际需要,从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有28条措施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意见》,1126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湖南公布了这些措施。

《意见》包括支持长株潭城市群市场主体发展、实施商标战略、市场监管机制创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建立“两型社会”协作机制等6个方面。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自批准以来,就受到了多方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已经在产业结构调整、通信一体化、交通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这次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予支持,是继支持中关村建设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是为长株潭经济建设提供服务,而且给予的支持力度更大。在综合服务工作方面,国家工商总局破例放开政策,强调对城乡主体发展迫切需要解决而法律法规又无明确规定的实际问题,支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授予企业登记管辖权方面,给予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多自由发挥空间,对其开放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数据库并支持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方面,为长株潭吸引内资和外资提供多项便利;在实施商标战略上,鼓励打造长株潭地理标志和驰名商标,强化商标意识。

曾任湖南省长的周伯华局长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对支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非常重视,希望这份支持意见能在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湖南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编辑:马原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记者 冯志伟 实习生 周巧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663、8488356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专题
百万空巢老人关爱行动
>> 详细

各地新闻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根据公众举报并经核查,少数网站在前期曝光整改后,未能保持整改效果,再次出现大量违背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现予公布。>> 详细
点击排行
  第四次“江陈会谈”将于21日在台中市举行
公安部通报全国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情况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