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昨日(16日)下午,曾轰动羊城的“民企状告城管强拆厂房索赔千万”一案在广州花都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8年底,健安公司的1万平方米的厂房突然被一支200多人的队伍强行拆除。健安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注意到,城管的执法车上有“广州城管”字样。
今年4月份,健安公司随将广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下文简称“广州城管”)告上了法庭,越秀区法院称此案“被告主体不适合”而中止审理。
健安公司认为,城管作为执法机关,都应当依据法定程序对自己进行处罚。而广州城管违背相关法律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于是,健安公司决定向广州城管索赔损失1000万元。
但广州城管部门随后回应称,自己根本就没有参与强拆厂房的行动。广州城管花都分局行政执法科负责人随后承认,拆除违法建设厂房的行为是由区城管部门组织组织镇一级城管执法队员进行的。于是,健安公司将广州城管花都分局(简称花都城管)列为被告。昨日下午,花都城管的代理人在庭上辩称,花都城管并非执法的主体,自己只是配合国土部门和花山镇政政府执法,所以称健安公司的诉讼对象错误。健安公司的代理人不同意追加花山镇政府为被告,称这是花都城管在推卸责任,即使是花山镇政府要求花都城管配合执法,花都城管也需要举证。
编辑:宁波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