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获得者将分别获得3000万元、500万元重奖,其中30%属获奖者个人或团队所得,剩余奖金作为其专项工作经费;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广东省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经拟定,即日起至11月20日,通过本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不分等级,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南粤功勋奖授奖的个人或团队不超过2个、南粤创新奖授奖的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个,无符合评选条件者可空缺。南粤功勋奖获得者奖励3000万元,南粤创新奖获得者奖励500万元。
南粤创新奖力挺广东自主创新。今后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形成市场竞争力强、主导产业发展的名牌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将有望摘取南粤创新奖的桂冠。南粤功勋奖拟授予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这是在去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颁布后,广东省为实施《意见》制定的第一个细化执行办法。同时,关于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引进科技领军人才的办法也在抓紧制定中。
评选表彰办法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编辑:宁波 来源:南方日报(记者 周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