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第三方”崇拜
事实上,监管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双重身份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有观点认为我国正是缺乏专门且独立的彩票事务监管机构才难以纾解当前居高不下的彩票信任危机。
一些网站的调查问卷也显示,有六成网民建议设立独立的彩票监管机构,以在机构设置层面完善监督体系,保障彩票业的公信力。
的确,在美国就设有彩票委员会及全国赌博影响委员会,香港也有独立专责博彩事务管理委员会,随着我国博彩业的开放和政企分开的完善,借鉴一些通行的做法似乎更有利于保障日常监管与管理中的执行力度。
持上述观点的人士建议,我国应建立专业化的代表第三方的监管机构,并制定一系列权威性的监管规则,保证彩票发行与销售过程中的公平、公开、公正,使彩票市场的监管专门化、制度化和常规化。
然而,王宗玉对此并不认同,“就目前来看,建立类似的机构似乎还没有必要,难道每一个行业都要设立一个委员会和监管机构?”他认为,网民建议设立彩票事务监管机构的初衷可以理解,但这样一个彩票事务监管机构能解决眼下彩票业面临的公信力危机吗?且不说新老两个监管机构面临着监管职责如何划分的难题,恐怕到时谁来监管这个“彩票事务监管机构”又成为新的问题。我们的问题关键在于规定的执行和落实、执法的环境、社会的环境、行业操守、人们的道德底线问题。
“而且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这样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的运行成本将会最终分摊到纳税人头上。”上述原某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人士提醒。
他还指出,同样的道理,诸如彩票发行销售过程中的第三方认证、第三方调查等主张虽说“未尝不可”,但也面临类似问题。支撑起其“认证”、“调查”的成本谁来承担?这些认证、调查的范围如何确定,相应机制和平台又在哪里,这么多“第三方”真的就能实现完全独立和客观吗?如果仍需另外的“第三方”对其进行规制,那就是一个连绵不绝无休无止的事情。
“3.6亿巨奖,在彩票行业来说是件大事。不过,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在资源与效果间寻求平衡,力求合理分配社会资源,那种只要发现监管存在问题,都要设立一个所谓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来完善的思维并不可取。”上述人士说。
显而易见,破除“第三方”崇拜,完善现有的监管机制、让监管规定落到实处便成为当务之急,而这也得到了被访者的一致认同。
讲法律讲诚信
彩票的健康发展与健全的法律体制是分不开的,一个网状的法律约束机制正在形成,不仅彩票发行的程序、发行方式、开奖方式、开奖程序、资金的分配及使用、彩票信息披露等规范在逐渐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彩票类犯罪如何定罪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2009年4月22日,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彩票管理条例》,以第554号国务院令公布,明确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被认为是中国彩票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将引导彩票事业走向法制化的健康发展轨道。但王宗玉也指出,《彩票管理条例》如何执行和落实很关键,该条例的落实比条例的制定更重要,也更难。
当然,防患未然总好过以儆效尤,“尤其是对那些彩票系统的从业人员”,一位业内人士说。
有关数据表明,全国福利彩票系统共有43万多个从业人员。其中,电脑彩票销售员约220000多人;网点即开票销售人员200000人;中央、省、地(市)三级发行、销售机构种类管理人员7000多人……福利彩票系统的销售人员中,初中文化程度占74%,高中占20%,大专以上占6%。
强化这些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是构建彩票机构诚信系统的一个不容小觑的因素。因此,各级彩票机构要特别重视对员工诚信意识的教育和诚信道德培养,建立相应诚信奖惩机制。不管怎样,彩票业本身的法律制度、运行、监管机制不健全、不规范是彩票市场诚信缺失的内部原因,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是彩票市场的诚信缺失的外部原因。彩票市场的诚信缺失,是社会现象在彩票市场的反映,并非偶然,因此解决彩票市场的诚信缺失不单纯是彩票业自己的事情,而是要从中国社会全局出发,针对中国彩票市场的现状解决问题,才是“治本”的关键。
怀疑也好,争论也罢,3.6亿巨奖最终还是“眼睁睁”落入中奖者囊中。围绕这笔巨奖的争论或许还会继续,但愿这种争论成为修复中国彩票公信力的契机。
编辑:宁波 来源:经济参考报(记者 肖波 王文志 实习记者 王涛 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