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9月10日上午,一位不愿具名的五粮液集团内部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证监会来调查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事情,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此事进行了公告。
该人士称,证监会来调查肯定是有原因的,对于外界传言“五粮液偷税一事”,该人士称这些都是外界的猜测,对五粮液来说,偷税是不可能的,并表示,偷税是由税务局来管而并非证监会。
他还介绍说,目前“五粮液的生产、经营等其他一切事情都正常。”
五粮液保健酒公司副总经理刘国强在电话中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知道此事,但并不清楚原因。”
中国证监会新闻办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件事正在调查中,没有可以提供的信息。”
此前的9月9日午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五粮液,000858.sz)发布公告称:“今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通知书指因五粮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告一出,五粮液股价一度重挫,半小时后跌至21.69元,盘终跌幅收窄至6.22%,报收22.6元,列沪深两市跌幅榜首。在公告发布前,五粮液股价并未见异常。
五粮液的突然暴跌也影响了酿酒板块,当天截至收盘,酿酒板块整体下跌超过2%,位居各大板块跌幅第一位。
随后,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五粮液被证监会调查或与公司涉嫌年报造假、偷税漏税及转移资金等质疑有关。
其实早在今年4月,就曾有四位投资者委托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周爱文律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粮液及为其年报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赔偿损失。
周爱文律师提出的诉讼理由是五粮液三年存在少交消费税约19.51亿元的嫌疑。
据了解,周爱文律师从2008年年报披露的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等相关信息,分析计算出五粮液2008年少交消费税约5.42亿元;依据同样的计算办法,计算出2007年存在少交消费税约8.84亿元;2006年存在少交消费税约5.25亿元。
7月13日,四位投资者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
“我们现在已经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10日,周爱文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我认为五粮液被证监会调查的原因当中,最大的可能性是与年报造假和偷漏税有关。”
周爱文解释说,对于五粮液被调查现在有三种说法,其中,对于公司委托理财涉嫌转移资金、存在关联交易这两种质疑,五粮液都曾经正式表态或者发布公告予以澄清。
五粮液曾在3月17日针对“公司委托理财涉嫌转移资金”一事发布公告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从来没有任何资金存放于亚洲证券公司,公司控股的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也未在亚洲证券公司存放任何款项。”
据悉,今年7月8日午后,五粮液发布公告称,公司正与集团筹划合资设立“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事宜,以彻底解决公司与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间存在的五粮液系列酒内销、出口关联交易。
此后的7月12日,五粮液公布关于合资设立酒类销售公司暨解决关联交易事项方案,并约束公司与集团的持股比例为8:2,并宣布由2010年起,酒类销售公司获得的实际净利润将增加约8亿元,以此消解困扰五粮液流通股东长达十年的关联交易诟病。
“但就是关于年报造假与偷漏税这一质疑,五粮液从未正面表态或者发布公告予以澄清。”周爱文律师说,“证监会是有权对于税务问题进行立案的,因为消费税是利润表中项目,消费税少交,必然导致利润虚增,从而导致虚假陈述。
面对市场的各种传言,五粮液的相关人士虽然否认外界的偷税猜测,但在一些分析师眼中,五粮液被调查是因为“涉水太深”。
“一点也不奇怪,迟早的事儿。”对于五粮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徐斌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徐斌认为,五粮液由于改制造成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得五粮液与集团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间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从机制上看,公司受宜宾市和四川省政府的双重交叉管理,不仅受到许多束缚,更重要的是当地政府部门对其的考核指标是立足于五粮液集团而非上市公司。
“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发展好不好,只看母公司集团的情况,不看上市公司的表现,结果就很容易让上市公司成为集团的‘钱袋子’。”徐斌说,上市公司通过“圈钱”给母公司“打扮”,就很容易达到考核指标。
对于上述质疑,五粮液集团内部相关人士没有正面回应,只是对记者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的情况不清楚”。
编辑:肖亭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