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国家发改委8月中旬发出通知,正式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
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7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对规划的批复,此次正式印发规划,标志着江苏沿海开发这一国家战略的操作“蓝本”正式出炉。
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是江苏省“四沿”生产力布局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区域共同发展的一个平台。无论从东部沿海地区还是全省区域发展格局看,沿海三市(连云港、盐城、南通)都是富有潜力的增长点。2007年4月,省委、省政府在盐城召开了沿海开发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新一轮沿海开发。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沿海三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63.49亿元,人均GDP2476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沿海地区的港口功能提升、临港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条件也取得了新的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升级为国家战略,得到了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几年来,多位院士、专家及国家发改委会同19个部委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对沿海地区进行了深入调研,认为沿海地区综合开发有潜力、有基础、有希望,可以建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按照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将建设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沿海新型的工业基地,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区,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
面对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江苏省推出一系列贯彻落实行动,沿海开发在新的起点上迅速展开。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要求加强规划对接、政策对接和工作对接,积极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具有江苏沿海地区特点的发展新路子。
6月份以来,已在东京、上海和北京先后举办了三场以加快推进沿海开发为主题的合作说明会和恳谈会,沿海开发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签约的总投资数千亿元的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将落户沿海地区。
目前,江苏省正围绕沿海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城镇布局、滩涂围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沿海开发实施意见,推进重大战略又好又快地落实。
编辑:马原 肖冠男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记者 宋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