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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罗石文认为:“70公社”从创建到发展成为今天专门帮助戒毒出所人员就业和康复的“昆明兴诚科技有限公司”,是我们基层一线从事禁毒的民警呕心沥血、百折不挠努力的结果,更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取得的一个非常难得的重大突破。
他的积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回答了怎么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问题。同时,这一经验提高了戒毒巩固率,解决了公安机关长期孤军奋战的老大难问题,关工委进来了,党委、政府进来了,卫生、企业和国际组织也进来了,这对我们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中如何化解戒毒复吸顽症,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
因此,我们对这一经验要充分肯定,并帮助其不断完善和发展,使之为最终实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领导提出的:“要千方百计化解戒毒复吸顽症”的要求,闯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新路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纳麒认为:云南省社会历史在每一次取得进步的同时,人们也总会在某些特定的方面失去些什么。在尽可能的前进中尽量降低这种代价便成为我们的任务。生活向美好的不断迈进中,一些消极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出现,吸毒便是其中最为极端的一种表现。今天,对吸毒现象的社会防治无疑已成为一场名副其实的“人民战争”。打好这场人民战争至少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构建禁毒防控体系;完善戒毒矫正体系;发展对戒毒康复者的社会接纳体系。从长期实践工作来看,第三方面工作的滞后,无疑已成为影响这场“人民战争”取得胜利的重要制约因素。然而“70公社”试点的成功,却给人以启迪。
初闻“70公社”,在它刚刚成立之初,我充满疑虑,很是怀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组建的这样一个特殊组织的最终命运。谁接纳他们?谁信任他们?谁帮助他们?
再见“70公社”,在它寸步难行之际,我满腔悲怆,很是感动这样一群人在最后的二十天里,在街边临时摊点为自己命运拼搏的场景。难道就没有人接纳他们?!信任他们?!帮帮他们?!
今日“70公社”,已取得初步成功,我满心喜悦,为了这样一群人在回归社会方面的胜利,这样一种模式尝试取得的成功,更是为了我们的社会为此所做的点点滴滴、日益回归的理性和所昭示的希望。
戒毒者回归社会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实现其人格再独立的过程。经济自力是人格独立的基础。“经济自力与戒毒康复”的结合是“兴诚试点”成功的关键。
以往对吸毒者的关注总是热衷于其个性特点,往往忽视对其群体特征的研究。吸毒者可能是违法者,但他们也是病人和受害者,他们吸毒之初大多数是家庭残缺的青少年。他们绝不是也不应该仅仅因此而成为是罪犯。人们对待这一特殊群体的态度中越来越浓烈的宽容、人格尊重和社会关爱,不断彰显这个社会日益回归的理性。
从自身努力到社会帮扶,从国内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到国外相关机构的鼎力相助,“兴诚试点”成功的背后其实是整个社会全面参与的“人民战争”模式的胜利。整个社会全面参与“禁毒防艾”是这个社会的当然责任,也是打赢这场“人民战争”的力量源泉。
读完整个报道,一句话一直在耳边萦绕:“我们要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到希望”。是啊,希望是不断引领这个特殊群体回归自我的重要力量。而一个能给这样一个特殊群体宽容、关爱和希望的社会,其自身必定希望洋溢!
云南禁毒问题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云南警官学院教授张义荣认为:该调查报告所反映出的“70公社戒毒社区康复模式”为中国百万困境中的戒毒者攻克复吸顽症融入社会,闯出了一条令人羡慕的和十分珍贵的希望之路。不论是集“预防、打击、戒毒、康复、社区矫助”五位一体的“无缝隙”禁毒战略,还是争取到省、市、区公安机关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昆明电信、省药物依赖研究所、美国发展署再就业机构PACT组织的支持,并以给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做一级业务代理为依托,为22名戒毒同伴、2名“两劳”释放青年及10余名待业青年和一名艾滋感染者提供了无歧视公平竞争的就业平台的“兴诚公司”及其运作;不管是通过商业服务系统实现“有商业上的自力,才能达到人的自立”的根本出路,还是把商业服务系统与戒毒康复系统用项目化的方式结合以实现戒毒康复并最终重返社会的目标。
其一系列做法和经验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我国《禁毒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主张。正因为此,其价值不在于简单的经验参考和复制,更在于未来戒毒措施的具体规制和实施中的重要参鉴作用。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社驻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 通讯员 施晓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