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了解到,截止6月10日,云南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3337台,拉动农村“家电下乡”产品消费1亿多元,对农户发放财政补贴796万元。云南省在全国第三批实施“家电下乡”省份中,补贴兑现金额仅低于江苏、河北、江西,在西部省份位居第一。
今年初,云南省财政厅下发了《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云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作出部署,并在3月5日之前及时将实施家电下乡所需的补贴资金全部下达到各州市财政局。目前政策规定的家电下乡产品主要包括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9类,摩托车已经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为做到“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云南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百姓了解政策,明明白白消费。从目前推广“家电下乡”的情况看,此政策已深得广大农村群众所赞赏和拥护,范围正逐步扩大,购买日渐活跃,补贴发放及时,其政策的积极效应正在显现。
通过“家电下乡”活动,云南省进一步激发了农村消费市场,扩大了农村消费,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和质量,方便农民了解国家政策,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建立和完善了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目前,云南省已经备案的“家电下乡”网点3800多个,基本覆盖了所有乡镇,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市场的相互衔接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社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