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中国在线消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3月31日举行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安厅官员对目前疆内群众积极举报涉爆涉枪案件的积极性和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政委李宝元告诉记者:“通过新疆公安机关和媒体的广泛宣传,群众与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区群众举报涉爆涉枪线索共计43条,其中查证属实36条,据此查处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仅今年3月份,自治区公安厅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9起,收缴了大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剧毒物品。
3月3日喀什市一名群众上交捡拾的各类子弹69发。3月4日,叶城县商店老板主动上交捡拾的11发电雷管。3月12日上午青河县公安局民警走访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时,村民亚某主动上缴其父当民兵时遗留的35发“五一”式军用子弹。3月19日,和田皮山县公安局接该县三小校长报案,收缴军用子弹21发。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以下主要情况:
新疆公安机关多举措力保09年无重大涉枪涉爆案件
新疆公安机关将与2009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全疆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力争实现全年无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一个安全、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4月1日—4月20日期间,自治区公安厅将组织各地全面开展涉枪、涉爆底数摸排工作。把所有涉枪单位、枪支弹药品种、底数、枪支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基本情况逐一不漏地登记下来;把涉爆从业单位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以及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处置情况等摸清楚。
新疆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散落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的收缴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私藏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自制、改制、枪支弹药和私运烟花爆竹案件。
新疆公安机关“实名制”落实治理涉枪涉爆工作,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今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的全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以“实名制”形式规范落实整治活动的实施,保证行动成效。
民警安全检查将启用落实 “实名制”责任倒查。确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领导、派出所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制。
此外,自治区公安厅还将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两年内公安厅、公安部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新疆公安机关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收缴炸药逾15吨、雷管17万多枚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共查获收缴炸药15489公斤,雷管172932枚,索类109097米;黑火药焰火剂739公斤;小口径枪、猎枪、气枪等各类枪支2230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官员在3月31日举行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通报了为期八个月的专项活动成果。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政委李宝元介绍,在专项活动中,公安机关还查获仿真枪3705支;各类子弹169480发;管制刀具14143把,剧毒化学品2688公斤;手榴弹47枚;震源弹38枚;航空弹23枚;迫击炮弹9枚。弓弩22套。
他说,自治区公安机关在08年治爆缉枪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大量长期以来流散到社会上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得到及时清理,极大地净化了社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通过对涉爆涉枪单位、场所、人员全面检查摸排工作,公安机关共排查涉爆单位1417家,涉枪单位1011家,涉爆从业人员24663人,涉枪从业人员14955人,非法矿点18家,发现涉爆隐患928处,落实整改923处,发现涉枪隐患156起,落实整改148起,签订排查整治涉爆责任书2703份,涉枪2787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安全隐患。
编辑:段若兰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记者 雷小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