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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自发形成裸泳浴场 游客不避讳行人
Updated: 2008-07-03 15:24 政府表示不倡导裸体游泳 三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在公共场所,光天化日之下聚众裸泳,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骚扰其他人或者进行性交易可以按规定处以治安警告、罚款或者拘留处罚。她认为,自由活动也应该建立在尊重社会公德的基础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在裸泳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被禁止,设立裸泳区也没有明令禁止,因而裸泳行为本身并没有合法和非法之分。 三亚市旅游局一名负责人称,裸泳、裸晒是个人行为,有伤风化,但现在国内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一般是接到游客投诉后,景区保安劝其穿上衣服罢了。 这名负责人说,旅游部门是不会倡导开辟裸体浴场的,因为国内对其争议较大。目前此事也不会提上议事日程,就算开设裸体浴场,也不会选择大东海开放式景区,因为大东海景区酒店较多,客人成分复杂,隔离度不够,封闭性也不合格。至于如何应对客人提出的这种要求,旅游部门目前暂时没有深入探讨。这种裸体行为和中国的传统文化风俗是相互抵触的,三亚旅游管理部门持不支持态度。 三亚市精神文明办许主任称,裸泳跟中国的国情格格不入,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国内对设立裸体浴场争议很大,三亚不能破例专门设立裸体浴场,这跟黄、赌是一种类型,是跟中国人传统观念不一致的。这是对社会风气的污染,对他人的不尊重,对他人的视觉造成了污染。 三亚市市长陆志远对此向本报记者明确表示,市政府不可能在大东海等开放式景区开设裸体浴场,短期内也不可能设立专门的裸体浴场,至于以后是否设立裸体浴场,那要看三亚向国际旅游城市发展的程度,经过专家论证后再决定。 观点撞击:裸体浴场该倡该禁 三亚大东海景区几年来游客自发形成的裸泳浴场引起了社会激烈的讨论,不少市民坚决反对,认为此举有伤风化。但也有一些人表示倡导,认为三亚市作为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就应该跟国际接轨设立专门的裸体浴场。 支持声:要跟国际接轨 在旅游部门工作的黄先生说,国外辟有裸泳浴场,裸泳在国外被认为是全身心接触大自然的方式,也是国外较崇尚的一种旅游休闲方式。三亚近几年来正往国际化旅游城市的方向发展,国外游客日趋增多,休闲方式有了新的需求,开辟裸泳浴场,打造三亚天体浴场国际品牌还是有必要的。开辟专门的裸泳浴场后,会有相对固定的裸泳客人。但前提是要开设专门的裸泳浴场,大东海景区并不合适,景区公共场所出现的裸泳者有伤风化。 反对声:裸泳有伤风化 三亚大东海景区南中国酒店一名管理人员始终认为,裸泳就是伤风败俗,在景区公共场所裸泳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是应该被禁止的。 导游王小姐说,有一次她不知情,带客人到大东海景区游览时看到裸泳者,令她十分尴尬。 王小姐认为,在公共场所必须讲公德,不能在损害公众利益的基础上,形成视觉污染。 中立声:让其自生自灭 蔡先生是一位游泳爱好者,他说,他经常到大东海游泳,这几年,景区自发形成的裸泳浴场,一般是10月份到来年的3月份人较多,每天的高峰期是早上7点到11点,前几年形成了一股小气候,男女均有,但他们都自觉分开,都是三五成堆地挤在一起,男的多为内地人,女的多为国外游客,也有少部分是国内的,有裸泳的,有裸晒的,但是几乎没有三亚本地人,少时十多人,多时则高达四五百人,旁边还有看热闹的。 翟先生认为,政府不要参与或者干涉,让其自生自灭,以现在的开放程度,也不觉得有伤风败俗之说。 在三亚市政府工作的林先生说,裸泳不是罪过,但是裸泳者在考虑自己的同时也应该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来想想,不要污染别人的视觉。在大东海景区这样的公共场所裸泳并不合适,在国外现在还是隔离的,而且有专门的警察巡逻,在裸泳时是不允许发生性关系的,以防有人借此进行性交易,所以现在政府最好不鼓励也不限制。 (编辑:邓京荆 来源:海南经济报 林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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