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需要一定的制度和形式来保障和实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们认为,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能否选好人大代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效能。代表们认为,要切实落实好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的要求。
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陈铁雄代表认为,十八大报告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台州温岭的民主恳谈会在增进基层政府与村民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也拓展了基层民主的生长空间”。他认为,协商民主要健康发展,需不断提高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具体要求。
代表们认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两种形式,同时完善各种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社会自治形式,我们就一定能实现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