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8日开幕。胡锦涛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华网、凤凰网就此连线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解读十八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阐释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卓泽渊认为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的新部署。
以下为对话实录:
问: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此次报告有何特点?
卓泽渊:首先,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对依法治国在新形势下的新部署,是治国的机制方略和行动纲领,说明中国共产党对依法治国认识的提升,坚定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
第二,报告重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强调法治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党建和社会建设上的作用。
第三,报告强调了法律在社会管理和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实际上是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化。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建设,必须落实在整个社会管理活动中。就这一点来说,中国共产党对于法治建设有了进一步的行动方案和具体措施。
从十八大报告可以看到,法治是关系到中国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的总体治国理念。
问:十八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卓泽源: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国共产党早已确定的目标,而且一直在推进,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具体部署了司法体制改革,是对已经开展的司法体制改革的肯定,也是对未来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谋划。
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目标依然是实现社会公正。我相信,在十八大的指引下,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即将做出新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