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
(二)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谏训〔训练〕。
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
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须依据左列诸原则:
(一)自中央机关以至小团体的基本组织要有严密系统才免得乌合的状态;要有集权精神与铁似的〈纪〉律,才免得安那其的状态。
(二)个个党员都要在行动上受党中军队式的训练。
(三)个个党员不应只是在言论上表示是共产主义者,重在行动上表现出来是共产主义者。
(四)个个党员须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及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
(五)个个党员须记牢一日不为共产党活动,在这一日便是破坏共产主义者。
(六)无论何时何地个个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个个党员的活动,必须是党的活动;不可有离党的个人的或地方的意味。离开党的支配而做共产主义的活动这完全是个人的活动,不是党的活动,这完全是安那其的共产主义。
(七)个个党员须了解共产党施行集权与训练时不应以资产阶级的法律秩序等观念施行之,乃应以共产革命在事实上所需要的观念施行之。
所以第二次全国大会决议,要说我们中国共产党成功一个党,不是学会,成功一个能够实行无产阶级革命大的群众党,不是少数人空想的革命团体,我们的组织与训练必须是很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我们的活动必须是不离开群众的。
根据一九二二年七月印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决议案》刊印(实习编辑: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