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社保制度安排
经历了社保制度的“从无到有”,转入覆盖面从小到大、待遇水平从低到高的发展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所面临的攻坚性难题愈加凸显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最快的时期。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农民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生育保障试点等一系列制度设计出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保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与“十一五”规划相比,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中“社会保障”部分着墨甚多,要求明显细化、充实。这与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限紧密相扣。
日前,本刊为此专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所所长何平。他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将从大规模的制度建设阶段,转入扎实推进制度精细化、做实显效的新阶段。同时,社会保障发展所面临的攻坚性难题也愈加凸显。
硬要求与硬指标
按照社会保障发展的一般规律,任何国家都要经历社保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小到大,待遇水平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这被何平称为“三从三到”。
“从制度全覆盖的角度来看,‘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大幅度弥补了原有的制度空白”,何平说,现在还剩下一个空白点——城镇非就业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
在今年8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谈到制度空白点和薄弱环节时,也对此直言不讳——“在新农保制度开始试点后,这一群体的问题凸显出来”。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40多个城市开始探索实行城镇非就业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只是中央层面还没有统一出台文件。“‘十二五’期间只须再补上这一个制度安排,因此在制度建设上压力已经不大了”,何平说,“再加上酝酿起草多年的社会保险法也将在‘十一五’末、‘十二五’初通过,所以从国家法制安排上来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