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根本任务,就是实现社会和谐。这是我国改革和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为此,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党的重要奋斗目标。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党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这是10月11日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在主席台上。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