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京召开
亚太中心主任梁斌代表秘书处作中心2019年度工作报告 |
2020年1月14日,亚太中心在北京外国专家大厦召开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亚太中心管委会主席,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旭主持会议。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心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研究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信息和网络中心等机构的代表共60余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亚太中心2019年度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等事项。
2019年,中心先后在乌兹别克斯坦、斐济、泰国、韩国、中国、越南、孟加拉国、菲律宾、蒙古国举办了11期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培训班。
乌兹别克斯坦培训班是亚太中心继2017年和2018年分别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和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办两期中亚师资培训班基础上,为该地区举办的第三期非物质文化遗产师资(俄语)培训,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2019年计划在亚太地区开展的唯一一期师资培训。
斐济培训班旨在有针对性地为太平洋地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政府文化部门官员讲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知识,培训成果文件“太平洋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计划”将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阿皮亚办事处制定该地区未来五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的重要参考资料。
泰国培训班是为泰国制定的“三年期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系列培训”的第二期,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泰国在国家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的不足,对《公约》框架下的国际合作机制不熟悉等问题。
韩国培训班作为亚太中心在韩国举办的第三期培训班,是基于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利益方,尤其是私人领域的相关利益方鲜有机会能够学习到以《公约》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法律规范的现状,并为契合韩国从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者为中心的保护模式”转移到“围绕《公约》框架下的以社区为中心的保护模式”而形成的,进一步加强了韩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对《公约》这一国际准则的关键理念、机制、权力和义务的全面理解。
“《公约》与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融合培训班”作为连接《公约》与高等教育的第一期培训班,改变了仅有三分之一的高校在他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中使用了《公约》或者能力建设方面教材的现状,培训班后,学员将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中不合理的内容。
越南培训班是越南南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首次接受《公约》框架下的培训,有力补充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此前为来自越南北部和中部学员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培训,对于提升越南整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孟加拉国培训班的筹备工作提前9个月开始启动,工作组在认真研究了孟加拉国整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基础上,对往期培训做了梳理总结,为本期培训制定了更加合理的方案, 专门设置了为具体项目制定保护措施,引导学员扮演社区角色,进行模拟练习等内容,使培训班具有连续性、深入性,取得了预期成效。
针对菲律宾成为《公约》缔约国后,急需提高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履约能力,提升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应菲律宾政府的请求,亚太中心在菲律宾举办了“三年期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系列培训”的第一期,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