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组织召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二类中心第四次联席会
会议现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二类中心第四次联席会全体参会人员合影
2016年6月3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组织召开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二类中心第四次联席会,来自中国、韩国、日本、伊朗、阿尔及利亚、保加利亚、秘鲁的7个二类中心,教科文组织驻北京、威尼斯、哈瓦那及曼谷办事处代表、《公约》共同事务部门代表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约30人参加了会议。
秘书处介绍了《公约》的最新进展情况,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重要会议,对《操作指南》的修订以及对能力建设教材的升级等,并与参会代表就围绕《公约》开展工作的新角度、总部与各二类中心开展合作的新领域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工作将围绕扩大国际援助规模、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伦理准则方面继续开展,总部与各二类中心将在教育领域和推进优秀实践案例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使总部与各地区办、二类中心之间形成合力,在能力建设战略中实现协同效应,促进可持续发展。
亚太中心在会上介绍了中心近年来在能力建设培训和国际合作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中心愿意继续与总部、地区办以及其他二类中心合作,为加强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做出贡献。
亚太中心主任许蓉(中)就即将在吉尔吉斯斯坦举办的俄语师资培训班和在中国举办
的汉语师资培训班等事宜与总部及相关地区办事处同事进行单独磋商
中心近年来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培训服务,得到秘书处认可的高度评价,特别是于2015年10月在澳大利亚举办的“南太平洋地区《公约》批约履约培训班”,为包括非缔约国在内的南太平洋地区多国提供培训,有效地推动了马绍尔群岛和图瓦卢的批约进程。并推进各缔约国更好地履约。秘书处再次强调了《关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下二类机构和中心的全面综合战略》(37C/93)对二类中心的工作要求,对由我中心2015年承办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与政策支持师资培训班”和第三届二类中心联席会,以及2016年6月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在深圳共同主办的“传统工艺传承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国际培训”给予肯定。
中心将继续在加强能力建设方面支持总部的工作,保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及相关地区办事处的良好沟通,积极对接可持续发展教育,为亚太地区培育一批使用汉语和俄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师,推进该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的进程。亚太中心还就即将在吉尔吉斯斯坦举办的俄语师资培训班,在中国举办的汉语师资培训班等事宜与总部及相关地区办事处同事进行了单独磋商。
此外,伊朗二类中心表示将承办2017年的第五次二类中心联席会,并得到秘书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