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南欧地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区中心
来源:亚太中心
该中心成立于2011年。其职能如下:
1)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11、12、13、14条的规定,促进和协调对东南欧地区各国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研究工作;
2) 组织以下主题的培训课程:a.《公约》及其《操作指南》;b.结合那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行政、科技、财政措施等各种案例;c.引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存档方法及其在田野调查中的应用方面的出版物;d.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教育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3) 与活跃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相关机构构建合作网络,促进地区性和国际性的合作,特别是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地区中心合作开展活动,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信息和知识进行交流并宣传推介优秀保护实践。
成员国: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黑山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