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丛台区发布的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署名文章,竟然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的政府文件除了地区名和人名之外,几乎一字不差。这与之前“河南开封指导漯河工作”闹剧相同。法律对此类的抄袭也难以监管、界定和举证,这就让“剽窃”者钻了空子。(7月7日《法制日报》)
张广墅
编辑:黄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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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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