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得好不好,直接影响政府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影响政府的信誉和形象。昨日举行的丽江市政府采购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议上,丽江确定了下一步的政府采购重点: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提高公开招标比重。通过政府采购这种方式,做到廉洁、透明、高效行政。同时要求全市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对于超标购车、公车私用等行为,将对相关负责人依法行政问责。
政府采购 范围和规模都将有突破
政府采购规模是衡量一个地区政府采购工作广度和深度的重要指标。据了解,近年来丽江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2003年至2008年五年间,全市累计完成采购预算达33395万元,节约预算资金2474万元,年平均资金节约率达到8%。目前,丽江市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长效管理机制。
然而,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发展阶段,触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既得利益越来越深,碰到的体制和机制难题越来越多。主要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偏小,尚未实现应采尽采。如政府采购项目仍以货物为主,工程类只将部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拓展空间还很大等;公开招标比重偏低,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问题比较突出;采购预算编制不到位、采购缺乏计划性;政府采购监管执行力度不够,“重采轻管”问题仍然存在等。
为此,丽江市政府秘书长和春雷对下一步政府采购的工作重点作了部署。先以拓展范围为重点,努力扩大采购规模。一方面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拟定和制定,另一方面做好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尤其是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强制或有限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格控制进口产品的采购审批。力争2009年在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上有新突破。其次,着力提高公开招标比重等。
确保公车购置费用降低15
%2004年以来,丽江市对公务用车的购置实行了严格的“三审”签批落户制度,全市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但目前,丽江一些地方和部门超标准购买小汽车、个别干部超标准购买豪华车及公车私用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部门和地方车辆耗费数目过大;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购置、轻管理,先购置、后审批。这些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昨日在会上,丽江市政府再次强调了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丽江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和审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和运行费用支出,确保今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降低15%;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纪律、规范公务用车行为。
对违反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和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一步加大处理力度。各地各部门如出现超标准购买小汽车、公车私用、车辆运行费用超支过大、先购置后审批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监察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行政问责。
记者 杨冬合 王治(云南信息报)
(本文来源:云南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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